王秀宁
从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印发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相关要求,充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该规定之所以会引发舆论关注,基于的是当前的社会语境。鉴于“雷洋案”导致的巨大影响力,警察执法的合法性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的警察邢某某,获得了巨大的争议式关注。
应当承认,警察的执法并不应该时刻遵循舆论的风向。警察真正需要遵循的是国家的法律与职业纪律,保持专业的姿态,作专业的回应,这一点亘古不变。但警察群体,无论是高级公安机关,还是基层民警,都应该意识到舆论的影响与作用。
面对警察被污名化的趋势,充耳不闻非上策。对于警察来说,污名化的言论必然可能失之简单、扭曲和夸大,但重要的不是去探究这些言论是否精准,而是要意识到今天的公安工作在获取社会公众的认同、信赖时,其方法和路径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只有意识到这种变化的存在,警察群体才能有效回应质疑,乃 至重新塑造自己的权威形态。
简单来说,过去的警察权威,主要仰仗“国家机器”四个字。一方面警察与国家政权紧密绑定,是国家权威的代表;另一方面,警察拥有规模化的国 家暴力资源,可以除暴安良,也能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