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借“党产条例”清算国民党

2016-07-26 07:30
环球时报 2016-07-26
关键词:条文献金党产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李名

经过11个小时、67次表决,台湾“立法院”25日晚间三读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政党自1945年日本战败后取得的财产扣除党费、政治献金等,都推定为不当取得,应转移为“国有”。台大政治学系教授张亚中25日撰文称,民进党正在“立法院”积极运作的“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与“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两个法案,前者是毁国民党的身,后者则是要灭国民党的魂,“仇恨的种子已在台湾开花结果,这会毁了台湾”。

条文名称从初审的“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修改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未来“行政院”将下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由“行政院长”推派11至13名委员,同一党籍不能超过4人,半年向“立法院”报告一次;扣除政党的选举补助款及孳息、党费和政治献金外,从1945年8月15日起只要是政党和附属组织以无偿、不相当对价取得的财产,都推定为不当党产。条文规定,颁布施行后一年内,政党及附属组织应向“不当党产委员会”申报相关资产,否则将处以100万至500万元新台币罚款,且可以连续罚,5次不报就会直接推定为不当党产。民进党“立委”吴秉叡称,国民党希望从1991年开始追溯,但1945年8月15日是日本战败的日子,国民党来台湾接收过程中很多属于台湾人民的财产被搬运,因此才要追究。

针对条文通过,台“总统府”称,蔡英文很欣慰,认为这是“转型正义”的初步落实。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则沉痛表示,通过这部恶法,全台人民都要为台湾的民主政治哀悼,但国民党不会怀忧丧志,将循民主法治的程序,解决这部恶法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即使国民党一无所有,也会努力阻止民进党一党独裁”。“立委”赖士葆嘲讽说,民进党这项“立法”完全针对国民党,不如直接命名为“中国国民党党产处理条例”。

《联合报》分析称,完成立法、公布施行后,曾受国民党党产资助的企业都将成为规范对象,包括台积电、台苯等恐列清查对象。张亚中25日在《中国时报》撰文称,这是一场以“正义”为名的杀戮,民进党对国民党做最后的清算,“但这种胜利的果实能含在嘴里多久?绿营决定用多数暴力来合法处决中国国民党,却为台湾种下恶因,创造恶缘”。他说,当仇恨是台湾政治的动力,权力决定正义与道德时,台湾还会值得别人或自己尊敬吗?当台湾与大陆完全失去历史的连结,台湾又如何要求大陆与其平等相待?

不过,国民党已备妥应对措施。《联合晚报》称,国民党将委托律师申请“释宪”,由于人数不足,目前正通过“立委”王金平协调,取得“立委”高金素梅的支持,下一步再拉拢2席以上亲民党“立委”。另一方面,民进党草创时期曾被质疑接受前国民党主席李登辉的金援,有所谓“奶水论”。国民党要证明民进党曾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并开始针对李登辉任内与民进党之间的金援关系收集证据,包括曾拿过国民党“中山奖学金”的绿营人士和官员等都要列入,不让民进党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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