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我有无权利替他讨债?

2016-07-29 10:54罗新祥
中老年健康 2016年7期
关键词:法定继承立遗嘱王刚

罗新祥

问:我父亲急病去世后,整理父亲遗物,发现了他生前好友王刚出具给他的一张借条。内容是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借现金10万元,一年后偿还。料理完父亲的后事,我找到王刚,要求他将借款偿还给我。王刚对这笔借款没有异议,可他说他欠的是我父亲的钱,没欠我的钱,现在我父亲已经去世,人死债烂。请问父亲去世后,我们子女有无权利讨债?

答:公民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死亡时,其合法的财产包括合法的债权,属于遗产。如果立有遗嘱,则根据遗嘱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则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王刚从你父亲处借款10万元,你父亲去世后没有立遗嘱,这笔债权便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女儿,你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如果你父亲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话,你有权以个人名义向王刚讨债;如果你父亲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你们应该共同向王刚行使债权人的权利,要求王刚及时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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