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
日本任天堂公司的智能手机游戏“口袋妖怪Go”(PokemonGo,又称精灵宝可梦Go)最近火了,这款融合了“现实增强”技术(AR)的游戏自发布以来已创下多项纪录。透彻认识和理解这种现象,对于正在建设网络强国、大力发展“互联网+”的中国来说非常重要。
有关“口袋妖怪Go”爆红的思考,不应沦为如何才能“直接吃到第三个包子”的迷思。需要指出的是,“口袋妖怪Go”一夜爆红不是走在路上被流星砸到的幸运使然,而是源自厚积薄发,即“口袋妖怪”系列动漫、游戏及其周边产品长期持续累积的重度用户群体。这些因素在遇到“现实增强”技术与移动应用相结合的引爆点后,立即实现爆发。如果脱离对“口袋妖怪”本身发展历史以及相关品牌、口碑、粉丝群体长期孕育过程的理解,简单将其风靡全球归结为“现实增强”技术,那就走入了片面追求“金手指”的错误方向。
事实上,类似“口袋妖怪Go”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之前引发广泛关注的电影《魔兽》同样如此。影片的火爆源于长期对“魔兽”IP(知识产权)的精耕细作,从单机版的“魔兽争霸”到在线游戏“魔兽世界”,再到在线游戏持续发布的资料片,“魔兽”已在粉丝中构建起难以动摇的认同与黏度,这才有了电影的火热市场表现。因此,我们在看到某个现象级文化产品或文化产业在全球风靡时,万万不可认为那是一夜之间或一个局部突破就实现的,其实它是长期积累与某种灵感一动的创新相结合的产物,没有汗水作为基础,灵感往往只是昙花一现。……
环球时报 201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