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贸规则变局与中国-海合会的合作

2016-08-01 09:07
生产力研究 2016年12期
关键词:海合会国际经贸贸易协定

乔 瑜

(1.西北大学 中东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69;2.西安财经学院 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7)

国际经贸规则变局与中国-海合会的合作

乔 瑜1,2

(1.西北大学 中东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69;2.西安财经学院 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7)

多哈回合谈判迟滞不前,全球区域贸易协定迅速增加,国际经贸规则呈现新变局,区域化趋势的内在致因是各国的多重利益博弈,议题扩展化的直接动力是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国与海合会国家贸易结构互补性强,贸易交往密切,有良好贸易合作基础。2014年始的国际油价暴跌给海合会国家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亦促使其积极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为中海合作带来诸多契机。中国-海合会经贸合作发展应积极扩展合作领域,尽快达成双边区域贸易协议,实现利益双赢;加深能源、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合作,重视诸边贸易协定的合作途径;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建立客观、公正的国际经贸新秩序而努力。

国际经贸规则;中国与海合会;经济调整;合作契机

国际经贸规则指各经济体参与国际贸易时需要遵循的所有规则与规范,其始形成于二战后,直到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国际经贸规则趋于完善且逐渐形成法律框架,其以签订多边互惠条约为途径,破除壁垒加强贸易融合,促进多边贸易合作发展,各国全球性贸易福利得以增加。然而进入21世纪,一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速度降低,在全球货物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另一方面,新兴经济体迅速崛起,全球经贸发展呈现多极化势头,多哈回合谈判屡屡陷入僵局,迟滞不前,而各种类型的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s)①此处区域贸易协定也包括跨区域协定,或大区域协定。数量剧增,其规模几乎覆盖世界各主要地区。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积极倡导达成区域协定,试图重新建立以其意志为主导的高标准的新国际经贸规则,各发展中国家亦不愿落后,积极签订区域合作协议,意图占据一席之地,各种区域贸易协定框架下的规则和规范越来越多,国际经贸规则呈现出新的变化格局。是游离于新变局之外?还是占据格局重要位置?既受制于各经济体的实力变化,又取决于各国的利益博弈,是每个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海合会被视为中东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典范,更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区,双方贸易结构互补性强,贸易联系相对紧密,仅2014年贸易总额就达到1 751亿美元②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5)。,有较良好的合作前景。中国与海合会的自贸区谈判始于2004年,但至今仍未签订区域贸易协定。因此,更需厘清相关问题,探寻合作发展途径。

一、国际经贸规则变局的外与内

1.外在区域化趋势与内在利益多重博弈。随着全球经贸发展,新的贸易范式刺激新的产业利益追求,进而产生出新的贸易规则需求,原有议题急需革新深化,新议题不断出现,WTO多哈回合谈判十多年来毫无进展,很多核心议题成员国难以达成一致。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低迷,无论是老牌贸易大国还是新兴经济体发展速度都明显降低,人们期待的“经济联合国”又毫无建树,在这样的“急病人遇上慢郎中”的背景下,区域贸易协定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16年7月,向WTO通告并且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267个③数据来源自WTO官网。,国际经贸规则亦逐渐表现为各种类型的区域协定规则,区域贸易安排中所形成的一些原则与规定或可能形成今后世界经贸领域的规则模板,从外在表现来看,国际经贸规则的区域化趋势非常明显。

日趋明显的区域化趋势虽有其他推动因素,但是其核心动力是各国在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多重利益博弈。各经济体或合纵连横,或对峙合作,均立足于其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优势和劣势,将其自身利益深植于国际经贸规则的形成与变化中,以本国的经贸利益追求为根本出发点。以美国为例,一方面在传统货物贸易领域,不断强化贸易单边主义,积极倡导签订区域贸易协定,保护主义抬头;另一方面,在农业、服务业以及高科技制造业等具有强国际竞争力的领域,又努力推进投资与贸易自由化[1]。因此,区域化趋势虽汹汹而来,但其只是过程与手段,并非目标和结果,既不能误以为追求区域化就意味着转为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向,也不能患上“边缘综合症”而盲目追赶趋势,更不能用区域化趋势否定多边贸易体制,国际经贸规则背后的利益博弈将成为常态。

2.外在的议题扩展化和内在的全球价值链分工。进入21世纪以来,WTO的谈判议题在不断扩大,包括竞争政策、技术转让贸易、劳工权利、文化,多哈回合谈判议题一度扩大至21项[2]。当然,新议题扩大最为迅速的是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领域,以TPP为例,涉及议题较多且新,包括贸易、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法规、环境标准、金融监管、以及国有企业、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发展、反贪合作等内容[3],且多项议题是延伸至境内规则,涉及到成员国的国内经济与社会政策的统一标准。无论是在多边贸易谈判或是在区域贸易协定的中,经贸规则所涉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拓展。

议题扩展化趋势的背后是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推动。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阶段,一方面,传统的进出口单一贸易范式已经发展成为全球发展模式,即“本国生产,他国销售”依托本国优势产业为基础的进出口贸易已经转变为“各国生产,各国销售”基于全球价值链基础的国际贸易。因而,传统的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等边境规则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经贸需求,产品的创意设计、原料采购、加工生产、销售等不同产业链环节可能分布在全球不同国家,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加快产品在产业链中的流通速度以及最终能够符合销售国的产品标准成为国际经贸谈判中关注的焦点,亦是新的国际经贸规则中的重点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时代进步,信息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传统的经贸规则在投资、金融等已凸显各种问题,或急需深化发展,或急需脱旧创新。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国际贸易类型迅速复杂化,更多新的贸易议题出现在谈判桌上。因此,议题的扩展化趋势与各国经济产业调整及发展紧密相关,只有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发挥本国在全球产业链上的要素优势,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才能在新议题频现的区域贸易规则谈判中形成本国的明显立场。

二、石油价格大跌对海合会国家的经济影响及应对

海合会国家凭借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以及数额巨大的石油美元,经济发展迅速,对外贸易活跃,在全球资本和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国际经济贸易往来中的角色不容小觑。21世纪以来,海合会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年均贸易额迅速增长,既是石油进口的贸易合作伙伴,又是机械、纺织、通讯器材等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市场,也是我国在海外工程承包的重要市场。然而自2014年起国际油价大跌,海合会国家经济发展减缓,各成员国纷纷调整国内经济政策,前述调整必将会对其与我国的经贸合作产生重要影响。

1.经济影响。石油对于海合会国家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不仅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而低廉的能源供应,更为该地区提供了大量的经济资本和政府财政盈余,各国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亦是跟随油价起落,国际石油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必然会给成员国经济带来不利影响[4]。2015—2016年,在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和俄罗斯的石油供给强劲,伊朗增加石油供给的预期,对全球需求抗冲击能力和中期增长前景的担心,以及金融市场的去风险行为(投资者离开大宗商品和股票)等因素影响下,石油价格继续降低。IMF数据①IMF,World Economic Outlook,April2016:4,21.显示,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石油价格继续下跌了32%。受到油价下跌影响,中东石油出口国收入急剧下滑,财政和金融压力增大,海合会国家经济发展前景。据IMF预测,海合会的经济增长率将从2015年的 3.3%下降到2016年的1.8%,中期内将回升到2%以上②IMF,World Economic Outlook,April2016:4,21.。海合会国家的实际GDP增长率在2016年将降低至1.8%,在整个中东地区处于最低(见表1)③IMF,Reginal Economic Outlook,April2016:3,3.。油价大跌后,海合会国家财政状况持续弱化,经济增长前景急剧恶化,主要经济指标都面临下行预期(见表2)④IMF,Reginal Economic Outlook,April2016:3,3.。为了缓解逐渐恶化的财政收入,石油出口国需要调整财政规模,采取削减公共消费和投资资本等举措,以维持财政可持续性,如不采取明显深层次结构性改革措施,无论是对外投资或者是吸引外来融资都缺乏长期吸引力,恐难适应复杂性日益加深的国际区域贸易合作。当然,另有一种观点认为会出现“资源诅咒”⑤托马斯·弗里德曼:《世界又热又平又挤》,王玮沁译,湖南科技出版社,2009年版。,即油价越低,反而该国政治经济改革步伐会加快,在吸引外来投资,加强国际合作方面会越积极。IMF报告中也提到大多数石油出口国的政策制定者都决心要积极主动解决油价问题带来的挑战。

表1 实际GDP增长率2014—2017年

2.应对措施。国际油价大跌之前,海合会在中东地区凭借丰富的石油资源,庞大的经济规模以及雄厚的资本与金融实力,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处于主导和榜样地位,且不断通过地区投资、援助以及侨汇等途径帮助经济落后国家发展,地区经济带动效应明显,在全球经贸领域其也有较强地区代表性[5]。油价暴跌之后,海合会国家积极应对,借机推进经济深层次结构改革,促进产业多样化发展,力争尽快恢复其区域经济代表性。各国家均采取了诸多措施应对:沙特政府当局在2015年开始启动公共投资基金和人力资源发展基金,同时控制资本支出,2016年提高了能源产品价格,并计划进一步削减各项支出;阿联酋政府也在削减补贴,将资金转投向政府相关企业;卡塔尔政府预算表明2016将继续收缩政府开支,并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均提高部分公共服务以及水电气能源价格;巴林政府在2015年开始提高提供政府服务的相关费用,并且取消居民肉类补贴,不断提高天然气价格。2016年开始增加柴油、煤油以及汽油产品的价格,提高烟酒税,水电等费用,不断精简各项开支;科威特2015年改革燃油补贴政策,提高柴油煤油价格,减少政府非必要的经常性支出。2016年3月政府宣布一系列经济和金融改革,包括部分商品和公共服务重新定价,改革公务员薪酬以及部分产业国有资产私有化改革等;阿曼政府在2016年1月宣布提高国内燃油价格,减少国防开支及资本支出,提高企业所得税,提高政府服务费用,减少公务员津贴以及其他报酬(包括交通津贴、商务旅行、酒店开支)等措施[6]。虽然海合会国家已经积极应对油价下跌给国内经济带来的影响,但是从IMF对该组织经济指标预测来看,仍需对成员国经济进行深层结构性改革,促进非石油产业发展,为不断增长的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激发经济活力。只有健康稳定的经济发展才是吸引良性国际经贸合作的前提,市场越具有投资吸引力,就越能融入全球产业链,进而增强在国际贸易合作谈判中的话语权。

表2 中东地区海合会重要经济指标一览(2000—2017)

三、国际经贸规则变局下中国-海合会的合作方向

近年来,中国与海合会国家双边贸易迅速增长,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97.6亿美元到2014年的1 751亿美元,增长了约17.9倍。较之中东地区其他国家,海合会成员国与中国贸易额在本国贸易总额中所占比值较高,贸易联系日趋密切[7]。海合会与中国的自贸区谈判也于2014年重新启动,2016年3月和5月中国-海合会自贸区第六轮以及第七轮谈判已经结束,谈判进程加快,有望年内取得积极成果。积极推进中国-海合会区域合作,不但利于双方的经济发展,而且一旦形成区域贸易协定必将在全球区域贸易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对双方获得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推进制定公正和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规则有重要意义。同时需要重视的是,国际油价暴跌对海合会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对中海贸易也有所阻滞,但是亦产生诸多合作契机,如海合会国家的经济深层次改革以及产业多元化发展给非石油合作带来机遇,其利用外资拉动经济发展的需求给双方投融资合作引来新的方向等。

1.顺应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新变局,借海合会国家经济调整契机,尽快达成双边区域贸易协议。新变局的应对存在两面性,一方面,随着国际区域贸易协定迅速增多,基于不同利益追求,各个不同的“贸易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外必然会产生贸易政策的差异性,长此以往反而容易形成隐形的贸易壁垒,非区域内国家逐渐边缘化,经济差距逐渐拉大。因此,无论中国还是海合会国家应积极应对前述趋势,扩大国家之间的经贸区域合作谈判。一旦被排除在新的国际贸易规则形成体系之外,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必然会被削弱,受制于人,不利于本国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必须理性面对变局,切勿随波逐流,盲目追求抱团取暖,如前所述,区域贸易规则变局的内在动因是各经济体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多重利益博弈,无论合纵连横,均应以本国经贸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中国-海合会之间贸易互补性较强,且贸易交往愈发密切,有形成区域贸易合作的良好基础。海合会国家不但在中国的“一带一路”经贸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其也表现出参与“一带一路”的积极意愿,海合会国家商工联合会秘书长阿布杜拉希姆·纳奇曾表示,“海合会成员国相信,设立自由贸易区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并积极支持中国加快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尽快达成协议”。鉴于双方均有强烈合作意向,加之近期政府高层的推动作用,中国-海合会自贸区建设前景良好,因此应积极顺应全球区域贸易协定勃兴之势,尽快达成协议。然而另一方面需从我国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呼应海合会地区经济需求,扩展合作领域,把握其经济结构转型的机遇,提高合作水平。石油价格大跌促使海合会国家开始经济多元化转型,增加向非石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核电等新能源领域投资,而我国具备相关产业的发展优势,双方合作潜力巨大[8]。此外,国内急剧增加的财政压力促使海合会国家吸引外资拉动本国经济增长的需求更加强烈,我国应借此机遇重点加强投融资合作,推动双边金融合作项目的展开,促进今后投资便利化。海合会石化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是中海自贸区谈判中的主要障碍之一,除了继续推进我国国内石化企业产业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力之外,还应借海合会扩大发展石化下游项目的契机,争取与海合会在中国境内形成合作,实现利益共享。

2.加深能源、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合作,重视国际经贸领域中的诸边贸易协定。海合会国家拥有极为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在国际能源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中国最大的石油进口来源地,中国与海合会国家存在深化能源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一边是经济持续增长对能源有巨大需求的中国市场,另一边是未来全球石油增产最具潜力的海合会国家,能源合作的互补性非常强,且已有的长期石油领域的合作,也为双方积累了良好的政治互信和经济合作基础[9]。此外,国际油价大跌之后海合会国家在开发非传统能源技术领域加大投资,对外技术依赖程度较高,中国也可以凭借在新能源技术开发和利用上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中国与海合会在全球经贸发展中均居重要地位,双方深化能源合作的局面一旦形成,不但能增强在全球能源市场上的话语权,更或能影响到国际能源经贸规则的形成,因此深化能源战略合作在中国-海合会合作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信息通信技术亦是另一重点合作领域,近年来海合会国家大力发展信息通信技术,推进信息化社会建设,主要表现在加大信息家属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强化信息技术的教育资源整合以及提高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能力等[10]。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信息通信设备进出口市场,也是海合会国家最大的信息通信技术贸易伙伴,应尽快推进中海信息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此外,国际经贸领域中的诸边协定(Plurilateral Agreement)近年来被许多学者所看好,因其不限于特定地域范围,往往不带有明显政治目的,集中在某一特定议题上展开合作,推动贸易自由化,吸引来的谈判国家往往都是在该议题上有较强合作愿望,亦不存在一揽子方式,因此成功率较高[11]。海合会国家参与经贸谈判往往受到政治、文化、宗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贸易合作谈判也常因上述因素而停滞。同时,多边或者区域协定中的一揽子谈判方式往往涉及到国内诸多问题的改革,对海合会国家而言更是存在障碍。而诸边贸易协定的自身特点恰能较好的避开上述问题,或能成为中国与海合会国家合作的又一选择。

3.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建立客观、公正的国际经贸新秩序努力。虽然全球经贸规则区域化趋势明显,但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仍然难以被取代。WTO自成立以来,在协调全球经贸合作,打破贸易壁垒,推进贸易自由化等领域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大了全球市场的开放和融合,有效促进了各国经济发展。同时,WTO成员国中发展中国家占大多数,在多次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均能较公正客观的表达己方需求,另如最惠国待遇原则、争端解决机制等等都为实力较弱的成员国提供了获得公平待遇的平台。而且较之区域贸易协定,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因为成员国数量众多且规则明确,小国能获得更多的同盟支持,从而增加己方在谈判时的议价能力。较之多边贸易体系,区域贸易协定的大行其道,则使最惠国待遇原则形同虚设,更可能形成区域贸易壁垒以及区域内外的贸易歧视。中国与海合会国家均是WTO成员国,应坚守多边贸易体制成果,积极推进WTO议题谈判,力争参与新贸易规则的形成,亦应主张对区域贸易协定严格约束,明确区域内外成员国经贸待遇,弱化其对多边经贸体制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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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 校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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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768(2016)12-0110-04

2016-10-13

乔瑜(1981-),女,陕西宝鸡人,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西安财经学院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当代中东政治与国际关系、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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