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艺 ◆李 倩
我国遗产税征税范围探讨及国际经验借鉴
◆陈明艺 ◆李 倩
内容提要:遗产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遗产继承促使财富日趋集中,导致居民间财产差距不断扩大。确定遗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开征遗产税的关键,因此,文章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居民的财富传承动机、财富拥有现状等因素综合探讨我国遗产税开征的范围。我国遗产税的征税范围应主要包括不动产、动产和财产权利,文章根据财产调查数据对征税范围做了简要分析。
遗产税;不动产;动产;财产权利
遗产赠与税(以下简称遗产税),又称继承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继承和赠与(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行为)所得的财产进行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1598年荷兰首先开征了遗产税,随后,法国、意大利、日本、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也纷纷开征了遗产税。目前,全世界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
遗产税的征收对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增加税收收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966元,尤其中高产阶层财富聚集程度日趋上升:中高产阶层所拥有的财富值占全球财富的6.2%,居世界第三位。与此同时,居民间收入和财产都存在较大程度的不平等:2003年后居民收入基尼系数①基尼系数是经济学上用于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世界警戒线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