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海洋史的人,对于海洋秩序形成过程中许多是非颠倒的往事,大概都很有感慨。
在15世纪后进入海权扩张的时代,最先行的国家是葡萄牙及西班牙。后来西班牙垄断了对美洲的商业利益,葡萄牙垄断了东南亚利益,其他欧洲强权看了眼红,那么怎么办?它们就用抢。
17世纪这两大贸易在线,英国、法国及荷兰政府支持、赞助的海盗盛行,这就是海洋史上所谓的“私掠海盗船”(Bullaneer),它们专抢西葡两国商船。前几年有部电影《割喉岛》,就是在讲美洲大海盗摩根家族的故事,那是人类史上第一个“国家恐怖主义”。
而和最近时事有关的,则是发生在南海的海盗行为。1603年,荷属东印度公司的海盗船在今天的新加坡附近炮击、掠夺了葡萄牙商船“胜塔卡塔利纳号”,并将整条船拖回荷兰,该船的货物总计卖得350万基尔德,等于荷属东印度公司总资产的一半。

华人在海牙仲裁法院前示威,抗议南海仲裁结果
但荷兰随后可能也知道理亏,遂找了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来找理由。他提出所谓的海洋自由论,认为海洋是自由的,不能被任何国家占有,别国有“无害通过”的权利,不得阻拦设限。格劳秀斯的论点替海洋帝国主义建造了歪理。
而就在同时,荷兰船只在苏格兰与英格兰沿海航行,拦捕鲱鱼。当时英国要禁止外国船只在英国沿海捕鱼,为了替自己找理由,遂由律师薛尔登出主意,提出封闭海洋论,主张国家有权限制海洋的使用,反驳海洋自由论。但在海权帝国兴起的那个时代,却是海洋自由论占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