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公共权力异化问题的思考

2016-08-09 10:05:36张美
理论观察 2016年7期

张美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从不抽象地空谈“何为公共权力异化?其性质和特征是什么”等问题,而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对公共权力异化的历史路径进行了考察。在他们看来,任何国家公共权力都存在异化的可能性与倾向。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共权力失范现象”作为异化的量变阶段,也存在着质变为异化的可能性,即并未完全根除公共权力异化的可能性。

[关键词]社会主义国家;公共权力异化;公共权利;公共权力失范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018 — 03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公共权力异化”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产物。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正如随着阶级、国家的出现而出现,也必将随着阶级、国家的消亡而终结。阶级国家中,由于社会分工的限制,任何公共权力都不可避免的地存在着异化的可能性与内在倾向,只是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由于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不同、由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矛盾性质的不同,而使得这种可能性在程度上存在着较大差异。

一、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公共权力异化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哲学与经济学研究结合起来,首次提出了“劳动异化”的概念,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对异化观进行了丰富发展。他用“劳动异化”来概括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之间的关系,并以此来揭露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他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存在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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