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冬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7-000-01
摘 要 本文记录了一宗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医学影像科目诊疗活动和医疗废物未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案件的经过,探讨了这类案件的查处过程、法律适用、注意事项等,为今后查处此类案件提供参考。
关键词 医疗监督 超范围 医疗废物
一、案情介绍
2016年1月,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到辖区某门诊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未见医学影像科,但在某诊室内发现超声影像系统诊断报告单2张。②医疗废物暂存点没有张贴警示标示,一只带血的棉签放置于绿色垃圾袋内。
卫生监督员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调取了超声影像系统诊断报告单、影像科收费收据、处方笺等,收费收据显示门诊部开展影像科诊疗活动共收取患者500元的费用。在询问笔录中,门诊部负责人对于上述情况进行了确认,表示门诊部确实有开展超声影像科诊疗活动,带血的棉签是给病人抽血后护士丢弃的,因为护士没注意所以扔在了生活垃圾里面。
二、事实认定
经过立案合议,认定当事人存在两项违法行为,违法事实确凿,包括:①该门诊部超出登记范围开展医学影像科目诊疗活动。②医疗废物未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
对上述行为①,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