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子
我中学时很傻——虽然现在也不聪明,但起码知道自己傻了。
我从小确实喜欢文学,然而搞东搞西,三心二意。记得作文总能获得好评,却也没有特别花什么力气。我自己对此浑不在意,少年心气总是享受当下,从不追根溯源。确是上了大学以后,我才第一次有开窍之感。其中的关键人物,便是我们今天要说的人。
军训期间,我即结识了来自广西的同为新生的L,和他成了朋友。他是个很好的老师,教我很多东西。在他的建议下,我开始阅读王小波,黄仁宇,米兰昆德拉,寂静的春天,梭罗,又借着这几个人一路看了杜拉斯,福楼拜,卡尔维诺,尤瑟纳尔等人。L熟读这些已经推荐给我的书,早已有了一套大致的阅读价值链,并传授给了我:“不看白活啊!”“你以前都在看些什么东西,真是浪费人生。”我时时有醍醐灌顶之感,经常拿着《沉默的大多数》里的章节比照现实,和他在走廊里说得热火朝天。

他是个发光体。一米七八,长相俊美,普通话有广西口音却并不土气。他第一天到寝室的时候,面容冷酷,一言不发,左右看了看床铺,把一个巨大的登山包掷铁饼一般扔到二层的床上,大声说:“sei(谁)来就跟他缩(说)这里已经有咀(主)了!”大家没有反应过来,他又转身离去。想了半天,明白他应该是宣示主权。此一场景,我学院善于模仿的男生人人会学,学的时候,L在边上呵呵的笑:“干,你们广西普通话不标尊(准)啦。“大约是从跟我去了几次足球场开始,他邀请我和他一起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