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宣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00)
高管薪酬契约中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陈 宣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00)
本文通过对高管薪酬各组成部分的风险进行讨论,基于风险管理的视角,认为应当合理赋予高管薪酬中各组成部分不同权重,使得高管与股东之间的风险形成较合理配置。同时应当在高管薪酬契约中加入保底和封顶条款,使得高管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最终实现高管与股东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进一步,本文对高管薪酬安排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定建议。
高管薪酬;风险管理;保底;封顶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为公司的所有者,高管为公司的经营者,股东为委托人,高管为代理人,因而形成了所有人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代理问题出现的基本原因在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人的努力或行动,代理人厌恶努力或行动,而这一努力或行动最后却会影响委托人的产出。自Jensen和Meckling(1976)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以来,人们对于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研究兴趣就在不断增加,相关的研究成果也有很多。薪酬契约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基于委托代理所形成的契约关系,契约的背后是股东与高管之间权责利的冲突和平衡点的寻找。在权责利的冲突与平衡点寻找过程中,股东与高管之间存在着各自的效用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