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构建新农村和谐社会之路径

2016-08-15 20:27李晴
戏剧之家 2016年15期
关键词:农村文化制度改革现状

李晴

【摘 要】本文阐述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呈现的新特点,并提出从三个方面加以改革创新:制度文化层面,改革创新农村文化建设体制和机制;精神文化层面,提高农民素质,塑造农村新风貌;物质文化层面,不脱离农村实际和历史传统,依靠新科学建设农村文化。

【关键词】现状;制度改革;民办文化;农村文化

中图分类号:G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8-0240-02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却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需要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地方的农民群众已经不满足于吃饱穿暖,他们想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精神文化生活,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农村的文化建设从总体上来说还比较薄弱,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这突出表现在: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没有得到挖掘和利用;群众文化生活单调;有些地方封建迷信等愚昧活动盛行,文化设施落后甚至一无所有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甚至危害到社会的稳定。

现在,农民的文化消费已经不再停留在原来的“看看电影听听戏,天天守台电视机”的低水平、单一的层次上,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新变化和新特点。这些新变化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旺盛,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方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相对较弱;电视成为农民业余时间文化活动最主要的形式,看电影已成为农民参与较少的文化活动;农民最喜欢本地文化活动,他们钟情于贴近自己生活的表演方式和表演内容;通俗文化大受农民欢迎,高雅文化或专业性较强的文化还不能得到农民的普遍认同;农民兴办文化、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很高,被动的文化消费越来越少,农村的腰鼓队、乐队,农民不但欢迎,而且还积极热情地参与。

针对以上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呈现的新特点,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革创新。

首先,从制度文化层面,改革创新农村文化建设体制和机制。

1.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县、乡文化机构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和宣传文化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扶持奖励民办文化。

2.大力发展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积极鼓励等形式,继续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

3.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政策调控,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积极推动面向大众的文化产品,服务向山区和偏远农村地区深入,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均衡协调发展。积极拓展农村文化建设领域,通过各种有效的调控,把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分、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4.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统筹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综合利用,整合资源,使相关设施能够共建共享,充分发挥作用。机关、学校内部的文化设施,有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开放。

5.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强化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要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电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销售、网吧等方面的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其次,在精神文化层面,要提高农民素质,塑造农村新风貌。

1.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高跷、篮球比赛、读书、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同时根据农村社会的新发展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新变化,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涵。

2.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大力倡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良文化品德,倡导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邻里和睦、互敬互爱的社会风尚,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的思想,积极向农村先进人物、生产标兵、致富能手学习,组织开展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美好生活的群众文化活动,树立和培育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再次是物质文化层面,不脱离农村实际和历史传统,依靠新科学建设农村文化。

精神文化等一切非物态文化必须通过物质文化来实现。随着历史的进步,虽然大部分农村还是以农业社会为主,但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广大农村也已步入了崭新的时代。这就要求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各县、乡镇建立图书馆和文化站,不断扩大广播电视收视覆盖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都牵涉到投入。我们要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或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资新体制,逐步改变农村文化馆、文化站的落后状况,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对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要在物质上积极支持,精神上给予鼓励。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高跷、戏曲、秧歌、社火、歌舞、杂耍、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以及古迹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积极培育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积极鼓励专业文艺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写反映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优秀作品,免费提供基层艺术团体,为农民群众演出。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对优秀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刊发、播出、宣传评介等方面要给予重点支持。

建设和谐文化,是推进新农村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共同理想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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