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明
一、“十二五”期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主要历程
自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被列入国家发改委2012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开始,京津冀合作便拉开了序幕。2013年,河北省先后与天津市和北京市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了京津冀合作发展的进程。2014年初,随着京津冀三地两会相继召开,就三地如何协同发展,特别是针对治理大气污染方面如何联防联控,成为全面落实京津冀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新高地的重要议题。2015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并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公布了该纲要的主要内容。《纲要》针对协同发展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发展定位、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领域率先突破,并对体制改革、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部署。《纲要》的推出意味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推动实施三地协同发展战略的总体方针已经确定。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迎来历史性机遇
区域协同发展是我国宏观政策长期追求的一个目标。改革開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关于区域发展比较完整的战略和政策体系。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中央先后提出了“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三个国家战略,既是对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拓展、加强和深化,也是我国“十三五”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