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敏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审判中心主义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着重要影响,本文将从审判中心主义的背景、内涵、特征以及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产生的影响,谈谈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应当进一步转变侦查理念,改进侦查模式,提高侦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审判中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影响;应对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严格司法部分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二、以以审判为中心制度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
(一)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强势地位减弱
由于侦查权过去强大,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即与外界失去联系,其合法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保障,事实上审判仅仅是对侦查阶段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收集的证据所进行的一种机械性的侦查和确认。随着《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人身份得以确立,律师的辩护权、同步调查去证券、会见权等诉讼权利得到不断强化,辩护权对侦查权的制约能力增强。
(二)职务犯罪侦查由供到证的模式将被由证到供的模式所取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