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记超
摘要:美国的审判制度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但是其审判制度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如控方与警方的不正当联系甚至是联合做伪证,陷害被告人的情形等问题,需要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以严谨的研究态度将其辨认出来,深入理解美国审判制度中私权利对公权力的制衡,更要对我国的基本国情认真理解,才能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程序;沉默权;控辩对抗
辛普森案作为世界媒体的焦点,审判结果令很多法律学者感到震惊,但经过严谨的研究后,还是对这一结果表示认同,其审判程序和规则也得到了许多国家学者的认可和研究。
首先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制度,是美国的一大特色,是美国民主的重要体现,了解陪审团制度是每个法律学习者必要的功课。在辛普森案中,美国的十二位普通公民成为案件事实的认定者,法官也要遵守这个决定。美国陪审团由十二位公民组成,十二位公民由法院通过传票发给普通公民,对于未按照传票到达法院的公民,可以以藐视法庭罪进行起诉为限制,确保陪审团人员的数量,而且陪审团人员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筛选,以辛普森案为例,陪审团人员的选择标准主要有:不得是辛普森的球迷、不得与辛普森有过密切交往、不得是种族歧视者(辛普森是黑人)、不得是家庭暴力的支持者等。陪审团还要经过了严格的隔离措施。例如,如居住在法院指定的宾馆,陪审团成员每天要避免接触任何媒体和其他会影响客观判断的信息,与其家人见面的时间和次数也有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