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晨
摘要:传递信息是互联网的天职。在这个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网络传播更加复杂也更加难以掌控,技术创新需要自律,需要平衡技术与法律,社会发展需恪守网络传播中的法律边界,需严守“公共规范”。
关键词:技术中立;网络传播;法律边界;互联网平台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6)08-2-0064-02
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一案于2016年1月7日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公开透明的全程直播让这一事件迅速升温,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对于快播的罪与非罪,掀起了一次空前的集体辩论和全民围观。透过这场声势浩大的庭审和围观,我们看到的是网络传播中关于法律边界的争议以及亟待规范的互联网资源平台。
一、技术掩盖不了的原罪
乘着P2P的技术快车,2007年快播公司创立,短短四年时间快播播放器已成为全国市场占有量第一的播放器。2013年下半年,快播受到国家版权局的调查。由于“直接定向搜索、链接到大量盗版网站”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罚25万元。2014年6月26日,快播公司因盗版侵权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处2.6亿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9月,快播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欣等5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称,该公司以“只做技术,不问内容”为借口,放任大量淫秽色情内容以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视频广泛传播,并通过收取会员费和广告费的形式大肆牟利,非法获利数额巨大。2015年2月6日,王欣、吴铭等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