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的实践与探索

2016-08-23 00:42宋辉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土地权属界址集体土地

宋辉

摘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当在满足相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本文就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的土地地籍确权的相关技术、作业手法以及流程进行阐述,并结合笔者的经验和知识提出相关的见解。

关键词:农村土地;地籍调查;实践;探索

我国传统的土地地籍调查方法是进行土地权权属调查,根据调查得到的结果进行实地測量,此种方法虽然精确度比较高,工作严密性强,但是工作效率太低(工作量大、工作时间场)。随着我国相关土地地籍政策的颁布,先后在武汉的荒坡区朝阳、徐湾村等地点进行了有关土地地籍调查的实践与相关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针对自身的经验以及对第一次、第二次集体土地地籍的调查结果,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的时间与探究进行了相关的阐述与探索。

一、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的实践

1.1.土地地籍调查的作业手法。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以及确权一般都是采用第二次土地地籍调查中的作业手法。首先确定土地地籍调查的工作底图,通常将城镇土地的现状图比例尺定位1:1000,农村土地现状图比例尺为1:10000,而集体建筑用地和住宅用地地籍图的比例尺为1:500。根据相关比例尺的现状图作为工作底图再进行测量等工作,土地地籍测量中的系统坐标一般采用的是1980西安坐标系。接下来是宗地的划分,所谓宗地是指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限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而对于被沟渠、河流、公路等集体土地分割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将此类集体土地分别划分宗地,对于难以在工作底图上标注、工作地图上难以反映其真实土地状况或者难以描述其长、宽、形状的土地在计算面积时,应当扣除其占地面积,这就是在第二次土地地籍调查中宗地划分的基本方法。对于有争议的土地地籍,在进过调解后,经过双方的一致同意后,再进行土地的确权。

1.2.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1)土地地籍权属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不仅在于土地权属状况的调查,还包括了集体土地的使用现状以及土地的权属界限调查另外两个部分。土地权属的调查程序为先进行土地权属来源的调查,在确认其权属来源之后进行土地权属性质的判断与土地权限所有者名称的核实等。对于土地地籍权限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利用之前已经进行过的土地地籍调查资料(第一次、第二次土地地籍调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收集完全相关的土地权属资料后,再进行土地权属的确认。(2)土地地籍的权限界限调查。土地地籍的权限界限调查主要内容为土地地籍权限界限的确认以及界限内是否包含国有土地的调查。而土地地籍的权限调查依据主要为第一次、第二次土地地籍调查的结果,并且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确认土地地籍的权属界线,对于调查核实之后的国有土地地籍,应当根据其土地地籍性质进行相关协议书或者表格的填写登记。(3)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应当依据上一年土地利用的数据进行对比,对于土地利用类别更换的情况,对数据库土地利用情况记录进行更改。土地利用情况数据的更新关系到土地地籍调查结果,所以做好土地利用情况变更的记录是土地地籍基础资料准确性、完善性的前提。(4)土地地籍界址点的设定。对于土地地籍界址点的设定,通常选取两个土地地权单位权属界线的相交点,根据界线参照物的不同,界址点的选取结果也不相同。界址点的选取方式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选取需要进行相关方式的选点。(5)资料的处理与数据库的建立。在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后采集的数据和信息,根据相关的要求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综合等处理后,采用建立数据库的方式进行信息的存储。数据库的内容包括之前地籍调查的所有内容,主要为地籍权限表、宗地划分图、界址点组坐标、面积总汇、地籍图、相关调节材料等内容,数据库的建立是对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的保存,从数据库中可以得到各种基础资料以及相关的变更。

二、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的探究

2.1.地籍调查前的工作准备。地籍调查前的工作准备包括三个方面:相关工作的准备、宗地的划分以及宗地编号的确定、工作底图的绘制。相关工作的准备是指在土地地籍调查之前做好土地调查权限者通知工作,让其配合土地地籍的调查、调查途中意外事件出现时的解决、测量工具以及优先调查地点的确定等。宗地的划分以及界址点的确定和工作底图的绘制是地籍调查工作准备的两个主要内容,在绘制工作地图和划分宗地以及对宗地进行编号的时候可以参考第一、第二次土地地籍调查数据库中的基础资料。

2.2.土地地籍以及界址点的测量技术的提高。土地地籍的测量以及界址点的确定需要非常高的精确性,采用实地测量的方法误差比较大,城市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测量方法有所不同,在第二次土地地籍调查的过程中,由于农村中。插花地和飞地”以及相关影像因素的影响,农村集体土地的界址点测量方法采用GPSRTK技术实测界点坐标,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依照界线的描绘、权属界线的位置、从数据库中提取界址点作为新的界址点坐标。

2.3以往土地地籍调查数据成果的应用。我国在之前已经完成了两次农村集体土地地籍的调查,为之后的土地地籍调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土地地籍调查地点的不同,针对调查中出现的情况探索出了内外因一体成型系统、研发了相关的软件,不仅提高了土地地籍调查工作的效率,更是增加了采集信息的精确性、全面性。我国在武汉等城市进行了试点土地地籍调查,并且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方案及措施。事实证明,试点地的土地地籍调查为之后我国全面的农村土地地籍调查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和保障,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了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我国第一次、第二次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为之后的土地地籍调查积累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并且作为之后土地地籍调查的重要依据。

结束语:综上所述,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正处于实践与探索中,土地地籍的确权登记应建立在符合国家基本要求的基础之上。对已有成果利用、对调查方法的不断创新、对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对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过程中重要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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