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举重联合会24日宣布,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的复检中,15名举重运动员药检结果呈阳性,其中包括三名中国女运动员刘春红、曹磊和陈燮霞,她们都在当届赛事中获得金牌。这一消息给中国社会带来了震动。
中国举重协会于昨晚发声明表示“十分震惊”,并保证会“积极配合调查”,如果存在违规,“将对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中国互联网上迅速出现两种声音,一种是对中国举重队的指责嘲讽,并且认为举国体制是这一事件的根源。另一种声音抨击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查旧账的做法不科学,并且认为这是在故意找中国的茬。发出后一种声音的网民明显占据多数。
据了解,其中曹磊、陈燮霞服用的GHRP-2(促生长激素释放肽)是2015年被列为禁药的,2008年时它并未被明确写入禁药名单,但是它属于该清单中被禁止的“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之列。而刘春红服用的另一种药物2008年时就在禁药名单上。
国际奥委会2004年开始将运动员的尿样保留8年,2014年索契冬奥会开始保留10年,用科学进步的新方式倒查过去的尿样,加强对使用兴奋剂的打击力度。
出了这样的事,我们认为,第一,中国公众有同情本国运动员的天然反应,这是正常的。因为事情的真相还不清楚,大家有中国运动员蒙冤的担心。更何况,国际反兴奋剂机制相当复杂,本身也广受争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不断更新禁药名单,按照新禁药名单和新技术去查过去的事情,国际上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环球时报 201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