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卫刚

抗战时期,由于战争频繁、自然灾害严重,大量的战争难民、灾民纷纷逃难至相对处于和平环境中的陕甘宁边区,加上边区受到自然灾害的民众,以及边区当地的老、弱、病、残、幼和贫困烟民,需要社会救助形势非常严重。当时的陕甘宁根据地受到严重封锁、可耕土地资源贫乏、需要给养的军队、机关人员众多。在这种情况下,执政根据地的中国共产党分层分类、因人制宜的制定并实施了救济贫民难民、优待军属、保障妇幼等多个方面的救助制度和措施,保障灾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和发展、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广泛的民众基础。
一、制定政策、成立机构、保障社会救助有序开展
边区政府十分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从制定政策、拨发款项、成立机构、组织人力物力等多个方面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从抗日战争开始的1937年起,陕甘宁边区先后制定并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抗日军人优待条例》、《优待移民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法规,保障社会救助顺利开展。
调整和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社会救助。1937年10月,西北办事处司法内务部改组成民政厅。下设民政、社会保障、卫生三科,负责拥军优抗、安置抚恤及掌理民事调节、赈灾备荒、社会救济、儿童保育、疾病防疫等社会保障事项;成立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并命令延安市政府会同该市工会组织成立职业介绍所,以方便外来难民贫民寻找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