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协调

2016-09-01 07:45教授宋利利周马玲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400065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12期
关键词:集成商提供商通关

■ 蹇 洁 教授 宋利利 周马玲(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重庆400065)

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协调

■ 蹇洁 教授宋利利周马玲(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400065)

内容摘要: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是跨境物流的重点研究内容之一。本文在物流服务提供商和集成商的供应链结构模型的基础上,考虑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下提供商通关能力这一关键因素及客户对集成商惩罚等参数对供应链质量协调的影响,建立了对称信息下Nash 均衡模型并给出了均衡解。研究结果表明:提供商的通关能力越强,则物流服务集成商对其监督的概率越小;客户对集成商的惩罚额度越大,提供商按质量完成物流任务的概率越大。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

研究概述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强劲。根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 3.1 万亿元人民币,占进出口贸易11.9%,同比增长31.3%;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约4.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率33.3%,其中跨境出口所占比例约85.4%;2015年达 5.3 万亿元,预计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6.5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约30%,占进出口贸易总额20%以上,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发展我国外贸的新手段与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是物流,其中物流服务供应链(简称LSSC)质量协调的实现无论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还是满足客户需求的视角看都是不错的选择。然而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制约LSSC质量协调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如何促进跨境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协调,提高跨境物流的效率,以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引起了专家们和企业家的深入思考。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对实现良好的跨境物流服务有着积极意义,有助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作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目前国内外学者已对其进行了一定研究:Alfredsson M(2001)构建了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及分包商之间的博弈模型,并基于博弈模型调整合同中的参数,分析参数是如何影响服务质量的;Lai等(2005)研究了在物流服务供应链中合作企业之间的关系稳定性与物流服务供应商的质量承诺之间的联系,并进一步利用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研究了物流服务交易中的各种特征对物流服务供应链联系的影响,提出物流服务供应链服务质量的解决方案;刘伟华等(2007)建立了物流服务供应链两级合作的质量协调基本博弈模型,拓展研究了物流服务集成商本身也存在受到惩罚时的多级质量协调情况, 并进一步考虑功能商竞争情况对质量协调的影响,得到新的Nash均衡解。白世贞等(2010)建立了不对称信息下Bayes-Nash均衡模型并给出了均衡解,模型引入物流服务集成商本身受到惩罚及提供商之间竞争对质量监督的影响,分别得出了新的Bayes-Nash均衡解,给出提高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水平的措施。于海龙(2012)运用博弈论方法建立起物流服务供应链两级协作与质量监督模型、探讨了物流服务供应链多级协作与质量监督模型,比较全面地分析了影响物流服务质量的各种因素;李晓萍等(2015)在两级物流服务供应链结构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多级复杂物流服务供应链模型,并考虑长期利益情况,运用博弈论得出不同模型下的Nash 均衡解。由此可见,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问题逐渐受到学者的关注。关于跨境物流的探讨,学者们多数从宏观角度进行研究,李向阳(2014),张滨(2015)等研究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的发展模式及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徐金丽(2011)比较了B2C外贸企业自身集货、B2C企业联盟集货、第三方物流仓储集货的优缺点,提出应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完善物流供应链;赵广华(2014)针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高、时效慢、供应链高端服务能力弱等问题,提出发展第四方物流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难的措施,4PL 为客户提供整体供应链的高质量服务。这表明跨境电子商务下发展物流服务供应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趋势。

文献研究表明,国内外学者对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协调问题研究的比较多,但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学者们集中于对跨境物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等进行宏观方面的研究,鲜有学者对跨境电子商务下的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问题进行研究。因此,基于前人的研究,本文引入提供商通关能力这一关键因素及客户对集成商惩罚等参数,通过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博弈模型,分析模型中参数的变化对LSSC质量协调的影响。

图1 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博弈收益的矩阵

LSSC质量协调的内涵

Choy K L等(2007)认为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基本结构为功能性物流服务供应商→物流服务集成商→客户,田宇(2003)提出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基本结构是物流服务集成商的供应商→物流服务集成商→制造、零售企业模式。其中,功能性物流服务提供商是指传统的企业,即配送企业、运输企业、报关企业等,他们由于提供的功能单一,或具有地域局限性,而被物流服务集成商利用契约等形式集中在一起,共同为目标客户提供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

LSSC质量协调主要包括物流服务集成商和功能性提供商两个主体。LSSC质量协调指物流服务集成商和功能性提供商在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时客户感知的整个物流服务供应链的服务水平,或物流服务供应链整体提供给客户的物流服务行为的满意度。物流服务的可靠性、柔性、服务响应速度、服务可透视性等指标影响物流服务供应链服务质量的水平,也可通过人员沟通质量、时间质量、误差处理质量、订单完成质量、货品运送质量、灵活性以及便利性等角度来测量物流服务质量。物流服务质量是评价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服务好坏的关键指标,针对物流服务质量的定义以及测量方法国内外学者研究的比较多,如Menter、王珍等,本文对物流服务质量的测度问题暂时不做讨论,重点考虑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协调与监督问题。

基于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模型

(一)问题描述

跨境电子商务下,跨境物流所面临的环境非常复杂,在整个过程中不仅涉及国外物流、国内物流和国际运输,而且还需要报关、报检和通关等环节,物流流程复杂,时间长。物流服务集成商和功能提供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集成商经常通过物流任务的完成情况来判断功能提供商的努力程度或掌握部分物流服务信息,并不能全面了解物流服务功能提供商具体的运作过程,信息不对称程度与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协调能力呈正相关关系,即物流服务供应链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物流服务供应链面临的风险越大,物流服务能否按质量完成的风险也越大。在跨境电子商务下集成商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所以对LSSC进行质量协调显得尤为重要。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货物通关是完成跨境物流服务的关键环节,这也是其与国内电子商务的主要区别之一,目前我国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面临着通关速度慢、成本高的难题,这不仅导致跨境物流服务质量的降低,而且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以蘑菇街为例,2013年9月蘑菇街上线了韩国服装海外代购频道,但该业务在短短三个月后就悄然下线。尽管当时获得了部分供应商的支持,但蘑菇街对采购端的把握依然薄弱。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其对跨境物流、通关优化在实际执行中的困难预计不足,因此迫不得已及时叫停了跨境业务。

根据相关研究,本文在两级结构合作模型的物流服务供应链的传统经典模型的基础上,考虑通关这一关键因素,基于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模型对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协调问题进行研究。

(二)模型假设

1.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中,物流服务集成商A处于主导地位,提供商B提供集成商A所需要的服务。物流服务集成商A支付给物流服务提供商B相应的报酬,主要有两部分组成:固定报酬(W)+绩效报酬(R[(π)-W])。

在物流服务供应链中,集成商A有两种选择:监督与不监督,同时功能提供商B在提供物流服务的过程中也有两种行为可以选择,即按质量进行合作或欺骗,如果集成商A对提供商B进行监督,需要支付一定监督费用C。

2.跨境电子商务下通关是跨境物流服务的关键环节,假设功能提供商B的通关能力系数为ξ(与ξ相关的因素有:提供商的软能力与硬能力,软能力指企业在通关时管理运作水平,硬能力指物流企业通关时的运输、信息处理设备等实体资源)。如果提供商B积极合作时,对LSSC的物流服务产生增值作用l1;在提供商B选择欺骗时,对LSSC产生减值效应l2。因此对集成商A而言,在物流服务集成商B积极合作时假定服务增值为ξl1,在集成商选择消极合作时,服务供应链的服务减值为ξl2,模型假设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增值和减值仍根据双方的分配比例R和1-R进行。

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对于物流服务供应链也是如此,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存亡和整体收益必然定受到客户对物流服务质量满意度的影响。客户是物流服务的最终接受者,本文在以上收益模型基础上,扩展到引入客户对物流服务供应链收益影响的情况,即客户将通过获得的物流服务质量情况对物流服务集成商 A 进行评价,若客户获得的物流服务质量没有达到合作预期,则将对物流服务集成商 A 进行惩罚,惩罚额度用 K 表示。此时,物流服务集成商A不仅要考虑对提供商B进行监督,还必须考虑客户对其惩罚。

(三)模型构建与分析

首先假设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提供商B在通关时积极合作,则B付出的努力是π1,物流服务供应链的总收益为(π1),此时,物流提供商B获得的收益为:W+R[(π1)-W+ξl1]=W(1-R)+R[(π1)+ξl1];如果物流服务集成商A选择监督,其收益为:(1-R)[(π1)-W+ξl1]-C,如果集成商A选择不监督,则收益为:(1-R)[(π1)-W+ξl1]。

如果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提供商B在通关时选择欺骗,其付出的努力是π2,则总收益是(π2),其中提供商B会获得一部分私利Ω,此时LSSC提供的服务会影响客户的购物体验,客户会对物流服务集成商A进行相应的惩罚,其惩罚额度为K。在B消极合作时如果集成商A选择不监管,那么集成商A将受到由于提供商B消极合作而受到客户相应的惩罚K,提供商B将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并且会获得额外的私利。此时提供商B的收益为:W+R[(π2)-W-ξl2]+Ω,集成商A获得的收益为:(1-R)[(π2)-W-ξl2]-K;如果A选择监督,集成商A发现提供商B欺骗的概率为P,对物流提供商B进行额度为E的惩罚,由于质量是物流服务供应链的生命,关系着目标消费者的利益,在集成商A对提供商B进行监督然而却没有发现提供商欺骗的概率为1-P,物流服务集成商将受到客户的惩罚即(1-P)K。则提供商B的收益为:W+R[(π2)-W-ξl2]+Ω-PE,集成商A获得的收益为:(1-R)[(π2)-W-ξl2]-C+PE-(1-P)K。

综上所述,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博弈收益的矩阵(矩阵中第一行表示物流服务提供商B获得的收益,第二行表示物流服务集成商A获得的收益),如图1所示。

假设物流服务集成商A对提供商B在跨境通关环节进行监督的概率为X,则选择不进行监管的概率为1-X;物流服务提供商B积极合作或按质量完成物流任务的概率为Y,则其选择进行消极合作或欺骗的概率为1-Y,在此基础上可以得到物流服务集成商A的收益函数如下:

对公式(1)关于X求偏导,并令所求得的函数等于0,则:

物流服务提供商B获得的收益如下:

对公式(4)关于Y求偏导,并令所求得的函数等于0,则:

求解可得:

因此可以得到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解:

(四)跨境电子商务下加强LSSC质量协调的建议

根据上述模型的分析,本文提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下LSSC质量协调的建议:

1.跨境电子商务下LSSC的通关环节中,物流服务提供商B的通关能力系数ξ越大,则物流服务集成商A对B监督的概率X越小。这表明集成商在跨境电子商务下为了提高通关效率,应该选择通关能力比较高的提供商进行合作;同时,在通关时随着物流服务供应链增值效应ξl1和减值效应ξl2越大,集成商A的监控概率也越小,在跨境电子商务下,集成商应该关注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增值效应ξl1和减值效应ξl2的变化趋势,从而选择最佳的监控水平。

2.在LSSC中引入客户的评价因素时,随着客户对集成商的惩罚额度K越大,则物流服务提供商积极合作或按质量完成物流任务的概率Y越大,从而使物流服务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降低物流服务质量不满意的风险。在物流服务供应链中客户对集成商进行评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物流服务集成商在对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质量进行协调时,应该重点关注客户对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的影响,设置合适的参数、恰当的渠道与方式完善客户对物流服务质量的评价,从而提高物流服务质量。

3.提供商是物流服务供应链的主要对象,当物流服务集成商发现提供商欺骗的概率P越大,或集成商发现提供商消极合作时给予的惩罚额度E越大,则物流服务集成商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环节对供应商的监督概率X越小,且提供商积极合作的概率Y越大。因此,在物流服务合作的过程中,应该致力于研究提供商的欺骗行为,并对提供商设置恰当的惩罚额度促使物流服务提供商积极合作,从而降低集成商对提供商的监控成本和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

4.当Ω越大,即提供商在物流服务过程中选择消极合作获得的私利Ω越大,则集成商选择监督的概率X越大,即提供商获得的私利Ω与集成商监督的概率X呈正相关关系。所以在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的过程中,集成商有必要调查研究提供商获取私利Ω的大小,并据此选择合适的监控概率,这有助于减少盲目监控,且有利于减少监控成本。

5.集成商对提供商监控付出的成本C越大,则物流服务提供商积极合作的概率Y越小。这是由于提供商知道如果集成商付出的监控成本C越大,则集成商对供应商监控的概率比较小,这导致提供商的偷懒程度比较高,即提供商积极合作的概率比较小,希望投机取巧获得一部分私利。因此这需要物流服务集成商和提供商之间彼此信任,加强沟通的力度,提供商应该具有提高物流服务质量的自觉性,从而使物流集成商的监管成本降低。

结论

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虽然出现的时间短,但其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交易规模和发展速度十分惊人。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物流如影随行,跨境物流所涉及的流程较长、主体较多、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所以跨境电子商务下LSSC质量协调也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在物流服务供应链的传统经典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提供商的通关能力因素和客户对集成商惩罚等参数对LSSC质量协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协调的博弈模型,得出了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LSSC质量协调的相关参数的变化对协调效果的影响,即提供商B的通关能力越强,则物流服务集成商A对其监督的概率越小;客户对集成商A的惩罚额度越大,提供商B按质量完成物流任务的概率越大;当提供商欺骗的概率P越大,则物流服务集成商对其监管的概率越小;集成商对提供商监控付出的成本C越大,则物流服务提供商积极合作的概率Y越小。

此外,本文在跨境电子商务下构建了LSSC质量协调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但鉴于跨境电子商务下物流服务供应链具有跨地域、多环节和多主体等特点,且面临的政策与环境非常复杂,所以LSSC在做决策时通常是有限理性的,并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因此未来的研究方向可以从下进行研究:从LSSC整体视角考虑多级结构间的质量协调以及不完全信息下的LSSC质量协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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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跨境进口电商'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2015SKZ10)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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