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永和
认清监督抽查的本质
——对李克强总理推行“双随机”抽查的理解
文/叶永和
李克强总理要求对现行产品质量监管方式进行改革,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即随机抽取被检查生产企业或产品,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或承检机构)。要落实总理的指示,只简单地做到随机抽样、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并不能解决问题,而应从监督本质上把握“双随机”抽查的机理。
“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并不是监督抽查的新举措。鉴于目前一些习以为常的监管抽查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的抽查监管模式、恢复监督抽查的本来功能,旨在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真正达到科学、公正的目的,消除那些以抽查的名义掩盖用主观判定的弊端。同时,也能有效避免权力寻租现象,从操作层面杜绝“暗箱操作、权力独揽、人为干扰”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从推行“双随机”的目的出发来认识监督抽查的本质,规范监督抽查的行为。

抽查是以较少的样品来尽量准确地评价产品总体的一门技术与科学,监督抽查方案通过样品质量情况来推断监督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质量监管部门由于人力、财力限制,不可能把数量众多的产品(或生产企业)都进行检查,只能通过抽样检查的方式进行。在抽样检查过程中,要杜绝人为因素的影响,以随机的形式确保均等、客观地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使生产企业不敢靠“运气”逃避自己的责任,达到监管抽查“全覆盖”的目的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