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尔东尘

改革开放以来,“大都市”与“城市群”已成为增强中国综合实力与提升国家竞争力最重要的板块与最核心的结构。没有中国城市在都市化进程中迅速与跨越式发展,就不可能有今天在世界格局中越来越重要的中国概念。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既不是长期以来一直占据主流的“小城镇”,也不是2000年以后异军突起的“大都市”,而是以大都市为领头羊的城市群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导和基调。
自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迄今已经10年,城市群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主体形态”地位逐渐明确、作用日益突显。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代表着我国城市群发展的最高水平和发展方向,截止至2011年,京津冀城市群总人口约为8500万,总面积超过18万平方公里;长三角城市群总人口约9400万,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珠三角城市群总人口约为3000万,总面积达到5.4万平方公里。三大城市群GDP总额超过17万亿,约占全国总量的36%。东部地区发展水平较高的有山东半岛城市群,中部地区体量较大的有中原经济区,西部有依托直辖市重庆的成渝经济区,这三个城市群的发展水平尽管不及三大城市群,但在空间、经济和文化的分布上也极具代表性。截止至2011年,山东半岛城市群总面积约为7.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达到4000万;中原经济区总面积超过2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1.7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