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菲
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现象逐渐减少,而教师的课堂语言暴力现象在小学校园内部却普遍存在,且城乡间差异显著。小学阶段是孩子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教师的语言暴力会对学生认知和人格形成直接产生负面影响。
国外有关课堂语言暴力问题的研究已经引起我国教育研究者较为广泛的关注,而且已经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在国内,近年来教师失德事件被媒体频频曝光,而且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明确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随着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与媒体大众的广泛报道,中小学教师语言暴力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但国内外鲜有研究者以城乡课堂语言暴力程度不同为切入点对城乡小学课堂语言暴力行为程度的差异,进行分析。

本文通过对城乡小学课堂语言暴力的差异研究,以期加强学校社会及教师家长自身对课堂语言暴力的关注,以提高学校社会对教师行业的培养与监管力度和小学教师的教育观念的改变。
一、教师语言暴力的内涵
国内研究者对教师语言暴力内涵界定观点基本一致,是指诉诸口头或书面语言的暴力行为。教师语言暴力是教师在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语言,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个人名誉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损害。常见的教师语言暴力有挖苦式、呵斥式、孤立式、比较式、告状式、预言式和结论式等几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