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莉莉
巡视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用好巡视这把“利剑”。本文以高邮市建立市委巡察工作制度,开展巡察工作为例,就县级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进行初步探析。
2014年7月,高邮市创新建立实施市委巡察工作制度,旨在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遏制腐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巡察工作组织架构。一是严密组织。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向市委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承担工作任务的巡察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纪委其他委员担任。二是健全队伍。市委巡察工作组按照“一次一委派”、“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目标”的原则组建,每组配备科级干部和财务审计人员2至3名,既考虑专业化程度,又注重人员结构合理性。巡察工作实行定期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加强巡察干部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三是严明纪律。巡察人员不过问巡察内容以外事项,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杜绝跑风漏气;严格廉政纪律,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相关人员赠予的任何物品,严禁借巡察之名徇私情、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