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乘客摔伤缺失证据能否获赔

2016-09-10 07:22:44秦风
检察风云 2016年21期

秦风

乘客:紧急刹车致其摔伤

家住安徽省合肥市区的盛琪,是刚刚工作不久的90后女孩。2015年6月,她委托父亲盛钢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诉讼状,陈述了事发经过。

2015年3月11日14时20分左右,盛琪从站台上了公交车,因座位已满,她就抓住扶手站在车厢中间。当车辆行驶了一站路后,右侧忽然有一辆出租车超到了公交车的前面。公交司机迅速换挡加速,似乎想逼停出租车。大约过了两分钟,前方路口亮起了红灯,只听“嘎”的一声,汽车急刹车,盛琪向前打了个趔趄,摔倒下来。当时,她并没有明显的痛感,很快就站了起来。一会儿到了目的站,盛琪就拐着脚下了车。不过,她留了个心眼,用手机将车牌号拍了下来。

当晚,盛琪觉得腰部下方有点隐隐作痛,心想,歇一夜应当就没事了。但第二天醒来后,疼痛加剧,不能下床。父亲盛钢见状问道:“女儿,怎么回事啊?”“在公交车上摔倒了。”盛琪淡淡地说。盛钢当即要带她去医院,盛琪坚持不去。这天,盛钢替女儿向单位请了一天假,并打电话向公交公司反映了情况。

3月13日上午,盛琪的痛感并没有消失,盛钢背着女儿去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查。同时,他打电话让孩子的姨妈先行去公交公司交涉。当天,盛琪的姨妈找到涉事车辆的车队长,队长称要到技术部门查看一下视频资料,让姨妈等候片刻。接着回到办公室,并叫来驾驶员,队长当面告知该车视频监控系统因储存器损害无法调取录像。……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