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帮结伙之邪恶

2016-09-12 23:06岸石
共产党员·上 2016年8期
关键词:窝案连城团伙

岸石

提起七兄弟,很多人脑海里会显现出可爱的葫芦娃的形象。这七个各有神通的葫芦娃,团结一心,对抗邪恶,最终取得胜利。而本文中的“七兄弟”却相反,他们虽然各有神通,做的却是制造邪恶、对抗组织的事,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的腐败窝案臭名远扬,案件涉及几个县级领导干部,十几位财政、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可说是塌方式腐败。这个案件有个特点引起人们广泛注意,就是塌方式腐败和结拜兄弟,搞团团伙伙搅在一起。县领导与公安局政委等官员结拜成“七兄弟”,定期聚会,拉拉扯扯;有些领导干部、民营企业老板虽然没公然结拜,但也结成“小圈子”,经常一起吃吃喝喝。抱大树、攀高枝,以利益为核心,以权力为纽带,以谋利为目的,抱成团,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团团伙伙成风,严重污染了连城县的政治生态。有点门路的,以挤进小圈子为荣;有“哥们”作依仗,就敢胡作非为。有的官员升迁受挫,牢骚满腹,鼓吹“信组织不如信朋友”;有人打听到“兄弟”可能被调查,就当“内鬼”,通风报信,还传授对抗组织审查的经验……

说到拉帮结伙,人们常引用古代事例说明其源远流长;涉及官场的团团伙伙,也常和社会上的拉帮结伙一同分析。同类事情当然有共性,但也可能本质不同。古代桃园结义之类的兄弟结拜,“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之类的誓言,影响深广,但当今人们的交往方式以民主法制、现代文明为基础,兄弟结拜那一套已没什么正能量,日渐衰微。微信朋友圈日渐普及,如果普通公民还要来个结拜,磕头换帖,就有点让人不知“今夕是何年”了。官员结为兄弟,搞团团伙伙,就不仅是交往方式问题了。领导干部掌握权力,搞亲亲疏疏,用权怎能公正?遇事不以法纪为准绳,“兄弟”互相帮衬、摆平,正道不走走邪道,实际是践踏党纪国法。剖析连城县的腐败窝案有助于人们认识官场拉帮结伙之邪恶。

“匪里匪气”大搞结盟

在连城的官场腐败窝案中,“七兄弟”团伙影响最大。关键人物林负功在担任县公安局政委期间,与连城县政协主席林家龙等领导干部结拜为“七兄弟”,形成相互包庇的共同体。林家龙是“大哥”,林负功是“二哥”。这“七兄弟”活动还挺张扬,每年8月18日都要聚会。

林负功在连城公安系统工作近30年,除了结盟为“七兄弟”外,还和一些刑满释放人员、黑社会老大称兄道弟。有上下左右的勾连,林负功在连城公安系统说一不二,把个人凌驾于局党委之上。在公安局内部,林负功和局机关一些中层干部以及一些派出所所长“结盟”。对跟他走得近的民警在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照顾有加,不听话的、不在一个圈子的民警则受到冷落,甚至被“穿小鞋”。只要林负功打个电话给办案人员,有些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即使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得立刻办手续放人。林负功看上了的矿山,为了入“干股”,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指使手下立案、刑拘不听话的企业主,直到对方屈服才撤案。执法者明火执仗地违法为什么一路顺畅?因为称兄道弟的团伙关系使上上下下达成默契,沆瀣一气。

林负功还结交涉黑人员,以兄弟相称。被称为“连城黑社会老大”的童文庚,林负功明明知道他的底细,却和他来往密切。有这位公安局政委当靠山,童文庚更加横行霸道。他组成数十人的黑社会团伙,非法买卖土地、非法采矿,搞诈骗、开设赌场,干了一系列黑道生意。在林负功的庇护下,这位不法分子不但逍遥法外,竟然还当上了连城县人大代表。

2014年年底,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林负功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5月27日,林负功被龙岩市纪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连城县公安局的局长、副局长、纪委书记等领导干部也涉案被查。县公安局长期被一小撮拉帮结伙的腐败分子控制,执法的机关却经常干着违法违纪的勾当。古来的土匪内部往往靠团团伙伙、哥们义气鼓动冲冲杀杀,维持队伍不散,而践踏法度、胡作非为就是他们的家常便饭。林负功是管公安局政治工作的,自身却匪气冲天,欺压百姓,加上公安局长、副局长和一批中层干部、警察贪赃枉法,公安局的执法机关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动摇。

拉拉扯扯输送利益

“七兄弟”之类的帮派是一个以权牟利的团伙。林家龙、林负功等人积极帮助企业主“打通关节”,直接插手工程建设,在企业投资入股,在官员升迁、工作调动上帮忙“协调”,收取好处费。腐败窝案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林庆祯曾任县政法委书记,发力要当县长,当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就感到失落了,一心想抓钱。他悔罪时说:“仕途受挫后,我觉得组织是靠不住的,还是要靠自己、靠朋友。”这话说得挺明白,想捞钱就得交朋友、靠朋友,搞权钱交易。林庆祯经常和他认为“靠得住”的一些科局长、乡镇领导、企业老板混在一起,涉嫌违法违纪金额达上千万元。

连城县财政局原局长黄兆灯掌握财政大权,搞贪腐也是劣迹斑斑。由于有庞大的关系网,他贪腐起来肆无忌惮,本属财政局正常的工作,他也开口要钱。连城县一个乡镇要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黄兆灯向省财政争取了30万元补贴资金。资金还没到位,黄兆灯就打来电话:跑项目需要开销,有几万元的发票要在补贴资金里报销。这个镇的领导赶紧处理,哪敢得罪?

黄兆灯大肆收受贿赂,很多按规定不能开支的费用,他也在财政拨款里报销,涉嫌违法违纪金额达300余万元。为了个人升迁,黄兆灯不但逢年过节送钱送物去打点他的“贵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庆祯等人,还利用单位资金为林庆祯等人报销私人开支。

连城腐败窝案还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当了多年县长、县委书记,几年前已如愿升迁到省能源公司当纪委书记的江国河。目前还没什么证据说江国河有个什么圈子、团伙。他的贪腐挺私密,被抓后令很多人感到意外。但一个多年在县委县政府当主要领导的干部,对于连城县干部的团团伙伙,却没做什么斗争,至少可以说其够昏庸的。主要领导的麻木、软弱和懈怠不但谈不到什么洁身自好,反而是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必要条件。不查,涉事者认为不必在乎;不管,涉事者无所顾忌;不坚决斗争,轻描淡写地表示反对,涉事者认为只是做个姿态而已,说说就过去了!

“小圈子”成了权钱交易的“贸易货栈”,看来搞贪腐也有门道。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中饱私囊,得有合作者。这种合作涉嫌违法违纪,合作者必须“嘴严”,不能轻易败露。“够意思”“够朋友”,成了“圈子文化”的核心内容。一些“苍蝇”“老虎”精于此道,他们借助权力影响结成帮派类的组织,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各自借助权力中饱私囊,相互又密切合作。这类帮派五花八门,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但抱团取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问利益、不问是非是其共性。

团团伙伙对抗法纪

团伙类的组织与合法组织根本的不同,在于对法纪是遵循还是蔑视乃至对抗。在连城腐败窝案中,团伙在对抗法纪方面有着鲜明表现。

腐败窝案调查是一步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林负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查处较早,社会反响强烈,团伙中的县级领导还和他走得很近,谋划怎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身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本来担负监督行政官员的职责,可是一旦形成了联系紧密的团团伙伙,法律赋予的职责早被抛到九霄云外。林庆祯自己在忏悔录上说:“对于人大监督工作中涉及的一些重大突出问题,搁置不管。”

在龙岩市纪委调查林负功等人严重违纪案件时,连城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林仁辉敏锐联想到时任连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庆祯可能涉案,便向林庆祯提供案件调查信息,四处打听相关证人情况,帮助林庆祯与证人约时间见面,商谈串供,妨碍案件调查。

有人认为连城官员经常利用公款聚会喝酒、联络感情,也与连城的本土文化有关。连城人都是清一色的客家人,比较注重亲情友情,很多连城本地官员都有或远或近的宗族关系。比如林负功和林家龙都是连城县林坊乡人,他们多少有点宗族关系。这个说法有点根据,但没说到官场团团伙伙产生的根本原因,本末倒置。官场上的团伙常以宗族、同乡为联系纽带,但只不过是找个方便借口而已。同姓就算一家吗?那是有选择的,连城县里姓林的多了,怎么就这几个人凑成了兄弟?想要结交,找点相关的由头并不难,同族、同姓、同乡、同学等等,配偶也沾光算半个,关键不在于能不能找点瓜葛,而在于有没有扯上瓜葛的必要。

领导干部的团团伙伙本质是抱团营私,对抗党纪国法。团团伙伙的存在,严重破坏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干扰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党内法规严禁搞团团伙伙,严禁形成利益集团,连城的腐败窝案可做个反面教材。

□本栏编辑/厉飞

猜你喜欢
窝案连城团伙
警惕团伙作案 远离非法荐股圈套
找出8名盗贼
“团伙”威力强过“团队”
电子数据锁定煤矿瞒报事故渎职窝案
国企腐败新态势
铁证锁定“零口供”窝案
刘志军的脱轨人生
和猫狗一起做游戏
团伙侵权中团伙的认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