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成为《问责条例》最新反面典型

2016-09-12 12:13
廉政瞭望 2016年8期
关键词:张越政法委通报

7月28日,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严重违纪被双开。

通报显示,张越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党纪处分条例中的6项纪律,张越违反了5项。在他之前,有两人的“纪录”能与之比肩,分别是武钢原党委书记邓崎琳(违反6项)和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违反5项)。

另外,通报中还出现了两个较新提法,一是“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二是“干预司法”。前者,首次出现在中央纪委对部级落马官员的通报中,这与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高度吻合,张越可谓是最新的反面典型。

基于张越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其干预司法的问题更让人痛心。

媒体报道,张越在不少案件中的线索核查、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为他人请托说情。他还驱使政法部门为其服务,部分政法工作人员成了张越的私人“别动队”,为与张相交甚密的郭文贵等人牟取商业暴利鞍前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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