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昊
为官不为与官员乱作为同属于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当前,我国发展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在此大环境下,为官不为更成为一种变相腐败,危害性极大。要根治为官不为,必须“知其害,防其乱”。
一、知其害——为官不为的不良影响
延缓工作进程、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下,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都对政府行政效能和干部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领导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使得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滞后于中央要求与政策规定,最终影响政策实施效能、阻碍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的激发。
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关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领导干部是否重视倾听人民心声,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随着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社会和公民对政府管理活动的要求由原来的消极转为积极、由被动转为主动,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实效性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现实中却仍有个别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脱离群众,只一心向上看,不关心群众诉求,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为了个人业绩作出一些诸如“强拆”等侵害人民利益、背离群众路线的行为。这些虽是个人行为,却都损害了公共利益,一些行为甚至引发极端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与安全,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