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与西安,两宗命案看成败

2016-09-20 09:12:19关山远
党员文摘 2016年9期

关山远

上世纪30年代中期,中国的天空战争阴云密布,在此敏感时刻,国共两大阵营相继发生青年军官枪杀女性事件。先是1935年,32岁的国军上校团长张钟麟怀疑新婚仅两年的妻子吴海兰不忠而在西安将其枪杀;后是1937年10月,26岁的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安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

这两起事件,在当时的西安和延安都分别引起了满城风波,但两人接下来的命运并不一样:

张钟麟杀妻后,依旧在胡宗南那里当他的团长,继续带兵操练。吴海兰一家四处控告,最终找到了西安的妇女协会,后者又将此事告到张学良夫人于凤至处,而于凤至则直接把状子递给了宋美龄。“第一夫人”正在热火朝天搞新生活运动呢,一看团长杀妻,这还了得,于是向蒋介石告了“御状”。蒋介石大怒,下令将凶手送南京军事法庭查办。

张钟麟在大牢里蹲了一年后,被判处死刑,但蒋介石表示不予执行——毕竟张钟麟是“天子门生”,黄埔四期毕业,又一直在蒋介石的嫡系第一军任职。全面抗战开始了,蒋介石以国家急需人才、将功赎罪为由,将自己的得意门生释放了,官复原职,上了战场。

在蒋介石看来,在为张钟麟奔走的“黄埔系”看来,一个女子,命如草芥,哪能跟“党国栋梁”金贵的命相比?

张钟麟逃过了死刑,为了再努力逃过杀妻恶名,他以字为名,改为“张灵甫”——这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个名字了。

相比之下,黄克功案的判决则是“从重从快从严”。他在1937年10月5日夜间枪杀刘茜后,翌日被逮捕,10月12日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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