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热情不高是影响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一个大问题

2016-09-21 16:12:50李伯钧
人大研究 2016年9期

李伯钧

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选举出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大行使国家权力。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加强,人们参加选举的热情总体在提升或者增强,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却有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相当一部分人选举热情不高,岂非咄咄怪事?

一、 选举热情不高的表现

一是选民有厌选情绪。选民参与选举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主动参与,有明确目标和热情;一种是被动参与,被组织者动员和要求;第三种是消极参与,或者漠不关心或者抵触,现实中后两种情况占一定比重。我国上一次县乡代表选举统计,县级选民登记率为96.24%,参加投票选民占登记选民的90.24%;乡级选民登记率为96.72%,参加投票选民占登记选民的90.55%。一些地方人大同志讲,在他们那个地方,真正的参选率有70%~80%就不错了,有的选区在50%~60%,最低的才20%,然后通过流动票箱、委托投票等挨村挨户“拜票”来保证“两个过半”,其中不乏违法违规行为。一个起码的事实,上次选举,我国2.2亿多流动人口中占85%左右的选民,一些人既没有在户籍所在地也没有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由于某群体历届都不安排代表候选人,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全村、全单位、全楼等选民集体弃选现象。

二是工作人员有委屈情绪。从最近几次换届选举情况来看,存在选民登记与流动人口参选难度加大,代表候选人的素质和结构不好兼顾,选举组织工作困难增强,少数人采取贿赂、胁迫、资助等不正当行为当选代表但方法隐蔽难以查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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