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对策研究

2016-09-23 03:06陈敏刘佐菁
科技与创新 2016年16期
关键词:产业转型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

陈敏 刘佐菁

摘 要: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广东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技术创新创造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研究、分析了广东省高技能人才的发展现状,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参考、借鉴国外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广东省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产业转型;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6.16.003

1 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相关政策措施

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自2009年,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劳动力资源技能培训和配置工作的意见》《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加强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顶层设置,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格局。

针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这项工作,特采取以下措施:①制订、出台了《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科学规划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明确全省高技能人才的发展目标和重大举措。②启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比如2009年启动实施的“广东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加大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开展力度;2011年启动实施“南粤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平台的建设力度;2013年启动实施“扬帆计划”,规定每名新增高级技师可获1万元培养经费,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③构建完善的全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采取独立建设和依托技校建设2种方式,积极完善省、市、县各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④加强宣传引导,并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首创“技行天下”高技能人才电视宣传节目,坚持采取职业技能竞赛的方式促进劳动者提升技能,在全省营造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⑤出台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包含高级技师在内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不断调高发放标准等,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2 取得成效

截至2015-06,广东省高技能人才达267万人,比2010年底(163万人)增加了64%,占全省技能人才(983万人)的27.1%,基本实现了《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方面,已建成了33个技能大师工作站(室),30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61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日益夯实。“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584.5万人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有769.2万人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证和鉴定总量稳居全国首位。2015年,来自广东省5所技工院校组成的广东代表团参加被誉为“技能奥利匹克”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得2个项目的金牌、6个项目的银牌、3个项目的铜牌和12个项目的优胜奖,奖牌总数占我国代表团的1/2,并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

1.3 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3.1 高端的技能人才比较缺乏

目前,全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25.2%,而我国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才的比例为15∶50∶35,与发达国家的技能人才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具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比较少。

1.3.2 技能人才区域分布不合理

由于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和技能人才相对集中在珠三角地区,75%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珠三角地区。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尤其限制了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1.3.3 职业培训体系不满足发展需求

职业培训体系未能满足劳动力就业市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在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许多经过培训的劳动者仍达不到企业技能岗位的需求,培训与岗位有效对接度不高等方面。

1.3.4 相关内容无法有机衔接

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有机衔接。特别是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它们与高等职业院校一样,承担着同样的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但却不能与高等职业院校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学生一旦选择了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就不能再改变了,限制了广东省高技能人才的有效培养。

2 国外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做法

总结英、美、德、日、澳、韩等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2.1 通过立法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德国立法规定:①初中毕业生就业前,必须接受职业培训,为期两年半或三年,否则不得上岗;②企业雇佣的员工必须经过职业培训,否则不得雇佣。这就是“德国制造”在全球激烈的产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根本原因。日本法律也明确规定,企业是劳动者的用人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培养和提升劳动者技能提供经费等各方面的支持,在经费投入、职业规划、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等方面都应加大支持力度。因此,日本企业普遍高度重视对员工的技能培训,东芝、日立、松下等大公司会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技能培训,并设有专门的企业大学。

2.2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

以美国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社区学院为例,其经费来源主要为州政府拨款,约占60%,学生所交学费只占25%,相比一般的公立大学学费(一年约2万元),社区学院不到其30%.英国政府于2009年出台了《为发展的技能:国家技能战略》,其中明确规定将投资44亿元英镑加大今后两年间全国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力度,扶持、培养一批一流的高技能人才。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费更是有稳定的保障,基本由政府和培训企业承担。

2.3 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德国实行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模式,规定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技术人才,且以企业为主导,培训学员需与企业签订有关培训合同,学员既是培训学员又是学徒,70%时间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30%时间在职业学校接受专业理论学习。这样,培养出的高技能人才非常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对于新加坡“教学工厂”模式和“见习生计划”产学合作培养模式,“教学工厂”模式是指将企业环境引入到教学环境中,并融为一体,以教师带领学生完成企业项目和研发项目为重要环节来实施教学;“见习生计划”是指企业选送新聘用的员工到学校接受为期3个月到半年的集中培训后,再回到企业开始半工半读的生活,学员每周在企业工作4 d,再到学校学习1 d。

2.4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韩国于1989年颁布了《技能奖励法》,激励高技能人才积极参与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参加国际大会并获得相应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高额的经济奖励,且连续20年稳定提供。同时,还给予购房、服兵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连带对获奖人所在的企业也给予一定的奖励,进而出现了许多的高技能人才。又比如国际专业标准联盟,其成员国家相互间的行业标准实现了对接互认,达到国家证书国际通行的目的。其下成员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日本和中国香港等。再比如德国,建立了分流、互通的“立交桥”制度,即学生在初中毕业阶段将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就业或求学)选择不同的学校——为就业者选择以职业教育为目标的主体中学、实科中学,为求学者选择以上大学为目标的完全中学。此外,主体中学、实科中学与完全中学的学生可以实现转读,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互通、技能培训与学历的培育互通。

3 完善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对策建议

在参考、借鉴国外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

3.1 增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

增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明确省财政和各市级财政职业技术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及其所占比例,并实现逐年增长;②设立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并鼓励、支持各市设立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奖励和相关培训基地的建设;③规定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业教育经费,并明确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应占该企业职业教育经费总额的一定比例;④建立省内大型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帮扶对接机制,充分调动省内大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3.2 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

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职业培训与企业岗位技能的有效对接,以企业新招用的青年劳动者为培养对象,企业与学徒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内容和期限等。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招收学徒,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合作,采取师傅带徒、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等方式共同培养。培训期满后,学徒需经一定的鉴定和考核,通过鉴定考核者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省级政府和企业所在市级政府应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的培训补贴,以支持企业建立新型学徒制。

3.3 强化技工院校专业置与产业需求的对接

加快推进全省技工院校的专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建立省级技工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启动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专业。另外,在全省技工院校,要加强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引导学校根据当地产业布局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与企业、行业共同设立一些符合现代产业发展的新专业和优势专业。

3.4 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互通互认机制

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发展,探索推行教育培训学分制度,按学历、技能等级等互算学分,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建立一座立交桥,改变职业技术教育处于低层次、面向社会下层和被轻视的状态。

3.5 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以职工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强化企业在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入国际操作标准,开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企业评价与社会认可相统一,职业资格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使培养出来的技能人才更能符合国际标准。同时,要积极推广粤港澳合作“一试三证”人才培养评价模式,考生一次考试合格即可同时获得国际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港澳地区证书,加快培养粤港澳及国际通用的技能人才。

3.6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重大计划实施力度

继续实施“广东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南粤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扬帆计划”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同时,还要加大粤东西北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力度,平衡高技能人才在全省各市区的发展,使高技能人才,尤其是高端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

参考文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技能人才培养总体情况[EB/OL].[2013-10-29]. http://www.hrssgz.gov.cn/fwdx/gjnrc/ gjnrc/201310/t20131029_206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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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阳立高,韩峰,杨华峰,等.国外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及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14(7):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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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穗钰,余靖中,余凤翎.基于SWOT分析方法的广州市职业培训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4(12):10-14.

〔编辑: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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