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悔罪程度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基于上海的问卷调查

2016-09-27 08:50:49陈娜
法学论坛 2016年5期

陈 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社区服刑人员悔罪程度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基于上海的问卷调查

陈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基于对上海市6个区县的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情况,发现总体上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意识较强。进一步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影响社区服刑人员悔罪程度的相关因素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是否就业、是否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与有过犯罪经历的朋友交往的人数、对社区矫正警察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作的满意度这五个自变量对悔罪程度具有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意识的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悔罪影响因素;中立化技巧

一、问题的提出

社区服刑人员是社区矫正的对象,具体指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依法被判处非监禁刑并在社会上接受监管和矫正的罪犯。①参见吴宗宪:《社区矫正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5页.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的一种执行方法,重视对犯罪人的教育、矫治而不是报复、惩罚,强调以再社会化为中心实现罪犯、被害人及社会的和谐统一。②参见吴卫军、徐如红、任永芳:《社区矫正能否有效预防与减少重新犯罪》,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10期。社区矫正的目的是通过监督管理、矫正教育与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增强悔罪意识,掌握各种法律规范与解决基本生活需求问题,最终顺利回归主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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