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连云港两次社教

2016-09-28 12:41:01吴乃华
钟山风雨 2016年4期

吴乃华

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叫搞“四清”,由于我在扬州师范学院实习期间,曾被抽调到扬州六圩、江都谈套工作队参加过社教,1965年夏毕业分配到连云港后,亦被安排到市郊云山、云台工作队工作一年多,尤其是历经连云港的两次社教,所见所闻所思,至今难以忘怀。

那时我所在的这两个社教工作队,都是由地方党政和驻军派员联合组建的。第一次于1965年9月初进驻云山乡白果树大队,党政主管为李茂如、丁全普等,分工在埝头生产队的工作组成员有徐圩盐场干部徐佃才、军队干部李淑玉副连长和我3人。

翻开日记,云山乡工作进点前集训我记下的主要活动是,“今天以10人为一个小组,学习‘前十条与‘二十三条,这两个文件阅读不止一次了,但我越学越心明,越学越有劲”,认为“社教好比大熔炉,它考验锻炼着每一个人;运动的激流必将我们引向一个广阔的道路上去。党组织为我们年轻一代提供了这样好的条件,那就看我们能否经得起阳光、雨露的滋润而不娇惯,以及狂风、暴雨的袭击而不动摇了”,并表示,“要把工作搞得出色些,不辜负上级对我们的培养和教导”。上午接到通知,下午我便打好行包,遵循要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三同”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要求,奔赴所指定的基层“安家落户”了。

正人先正己。我们都相信,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工作组成员要率先垂范,严格做到生活上不特殊,与百姓打成一片,有条件的要求吃住在贫下中农家里,一般自缴伙食费10至12元、粮票28至30斤,不得超标,多吃多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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