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
中国文化作品中盛久不衰的精怪体系可分为两大类:一则妖怪,二则妖精。前者从字面意思上便给人一种不可捉摸的恐惧,因为“怪”而不被知,形成难以言喻的压迫感;后者虽与前者同出一源,但给人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的,它由最初形容极富神秘感的精怪逐渐演变成了男子对女子略带戏谑的爱称,或世人对姿色迷人女子的代称。在世俗世界与文学世界接触之地,妖精的指代范围日渐缩小,几乎成了狐狸精的代名词。
先秦:仙狐与图腾
与中国的悠久历史相对应,作为精怪体系中一大类的狐狸精早在图腾崇拜时期就已登上了历史舞台。此间,狐狸精作为神灵、瑞兽受到膜拜、供奉,地位尊贵。传说大禹的妻子、启的母亲涂山氏便是一只九尾白狐。
《吴越春秋》记载:“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或许,这时的狐狸还不能称之为“狐狸精”,它们有如巫山神女般高贵神圣,并偶尔沾染尘世的存在,为人类降下福泽。
《史记·商君列传》中,有“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同‘腋)”之说。以当时的生产生活条件来看,六畜之一的羊,价值不菲,传闻百里奚也不过价值五张黑公羊皮(当时奴隶的市值)而已,而上千张羊皮也不如“一狐之掖”,虽然貌似夸张,但也可例证狐狸皮毛的不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