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大计(上)

2016-09-30 09:09:13王崇刚
歌剧 2016年5期

王崇刚

大都会歌剧院需要一座新剧场——这在前任总经理任职期间,就已经成为路人皆知的事情。1920年代后期,经济危机爆发前,有几个项目已进入议事日程。我们的建筑师华莱士·哈里森(Wallace Harrison,1895-1981,美国著名建筑师),曾向我展示过他绘制的新剧院蓝图,在他的规划中这座剧院将坐落在洛克菲勒中心,那里朝向第五大道方向有小块的空地和溜冰场,还有几座不高的办公建筑。在1930和1940年代,此类方案自然被搁置。但战争结束后迅速启动的第一次“城市重建计划里,随着土地担保方面政府支持力度的增大,兴建新剧院的可行性,成为大都会董事会的重要议题。我走马上任的时候,他们正在讨论这件事。

在我担任总经理的第一个演出季,大都会获得了一份土地实盘报价,它来自当时纽约政府资助项目的协调人罗伯特·莫利斯。这个地块位于哥伦布环岛,那里的办公建筑与一座会议中心相连,报价是15美元每平方英尺,8万平方英尺(约7400平方米)的总价为120万美元。时代公司的C.D.杰克逊,被任命为“新剧院委员会”的主席,他很快从小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Jr,1874-1960)那里筹措到第一笔保证金50万美元。1951年7月24日,乔治·斯隆和洛威尔·瓦德蒙德作为大都会总裁和董事会主席,用信函的方式,正式同意接受这个报价。时任大都会执委会主席的路易斯·施特劳斯,从莫利斯那里得到确认,这份意向书将为歌剧院保有这块土地。

第二年冬天,为建新剧院所筹的抵押接近百万美元大关,贝尔蒙特夫人(Eleanor Robson Belmont,1879-1979,大都会歌剧协会的创始人)和哈特菲尔德上校,与莫利斯的几次会晤中,商讨了工程概算、设计、与歌剧院的关系等事宜。……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