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 玉 姜云鹏 焦 莹 郭肖娟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小型水电开发项目环评要点
乔玉姜云鹏焦莹郭肖娟
环境影响评价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重要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为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我国先后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若干相关规定,对饮用水水源有着严格的保护要求。小型水电开发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污染相对较小。在整理总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以贵州某水电站为例,探讨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建设小型水电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水源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水电开发项目
贵州水力资源位居全国第6位,为首批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的省份。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实施 “以电代燃料”的生态保护工程,将部分解决农民的烧柴问题,有效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天然林。同时,建设小水电工程可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区域和城乡的协调发展。本文以贵州省某小型水电站为例,初步探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小型水电开发项目需注意的环评要点。
拟建的贵州省某水电站为引水式径流电站,是以发电为主的小 (2)型工程,装机容量为2×4 000 kW,多年平均发电量2 017.6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2 522 h。工程位于贵州省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