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宠如
在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颇受关注的“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日前再次取得了新进展。一份名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文件初稿,已由财政部牵头拟定,并征求过国资委、人社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的意见。
实际上,在2015年山东省率先出台《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并划拨省属企业30%的国有资本至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之后,2016年,上海、辽宁等地也开始了国资划拨社保的实践摸索。
看起来,存量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已经箭在弦上。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划拨国资充实社保基金”这一政策建议最早可以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但是,直到2009年,我国才形成“国有企业上市时将发行股份总数的10%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例。
目前,随着社会保险的支付压力与日俱增,专家呼吁,在已有的增量划转的基础上,确有必要将部分国有股权由国资委划转给社保部门,以充实和弥合社保基金的财务缺口。可以预见的是,存量国资划转社保也将走过一段曲折的历程。
筹谋20年,国资划转社保难在哪?
国资划转社保的提出,主要目的在于填平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制时产生的历史欠账。
1993年以前,中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现收现付制度的财务风险逐步显露。为此,1993年,中国在现收现付的制度基础上引入个人账户,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