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柯妤,林 泉
(浙江工商大学 会计学院,杭州 310018)
机构投资者真正起到治理作用了吗?
——来自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周柯妤,林泉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杭州 310018)
以2007-2013年机构持股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了机构投资者是否真正起到了治理作用。研究发现:(1)机构投资者能够显著增加管理层薪酬。(2)机构投资者能够改善董事会领导权结构,即降低两职合一的可能性。(3)机构投资者能够降低代理成本。(4)机构投资者能够提升公司价值,包括改善财务绩效和提升市场价值。
机构投资者;管理者薪酬;两职合一;代理成本;公司价值
与西方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监管当局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保护下,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规模和持股比例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作为大股东逐渐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有了一定的话语权。但是,机构投资者真正起到治理作用了吗?
目前学术界存在三种关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效应的观点。机构投资者有效监督假说认为机构投资者是长期投资者,其有动机去积极参与并改善公司治理。此外,部分学者的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并不能起到积极的治理作用,有时甚至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机构投资者对于公司的治理效应尚无定论。
本文选用2007-2013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管理层治理和董事会治理这两大内部治理机制的核心作为衡量公司治理的代理变量,实证检验了我国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公司治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