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文明办
创新发展乡贤文化
□上海市崇明区文明办
崇明人杰地灵,古往今来贤达辈出,具有深厚的乡贤文化传统。近两年来,我县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和市民修身行动推进,大力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壮大新乡贤队伍,发挥新乡贤作用,涵育乡风文明,创新乡村治理,在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推进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的精神力量。
根据中央关于创新发展新乡贤文化的要求,紧紧围绕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大局,制定实施《崇明县关于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的实施意见》(崇委宣[2015]10号),以优秀传统文化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准确把握新乡贤标准。乡贤,是指民间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深受当地民众尊敬的人。结合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实际,将本地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学者)等贤达人士;在外经商办企业、从政及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能反哺家乡、推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人士等纳入新乡贤范畴。只要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热心服务乡邻乡亲的志愿者和推动地区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领头人都是崇明新乡贤。
总结提炼崇明乡贤精神。将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