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卫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改革,退役运动员就业择业逐步市场化,广西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加之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受边缘化影响,对日益凸显的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政策落实难、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办法不够多、路子不够宽,给广西退役运动员就业和竞技体育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关键词:广西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政策执行;研究
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访谈运动员、教练员和部分领导,对广西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政策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着眼于促进广西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为完善广西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就业安置政策现状分析
现有就业安置政策概况 2000年以来,我国根据体育发展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关于印发<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8号)、《关于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体人字〔2006〕4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等系列文件。广西区党委、政府结合国家层面给予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由广西体育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出台了《关于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的实施意见》(桂体字〔200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体育局关于做好我区运动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发[2008]91号)、《关于印发<广西优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体办〔20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22号),为推动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