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养老产业必须始终以老年人为本,老年人满意不满意是这个行业发展的最终评判标准。虽经快速发展,但我国智能养老整体还处于“学、抄、拿”的起步阶段。一方面,智能养老产业领域的行业组织发育不健全,从全国到地方都缺少权威性的社会组织。行业组织发展滞后,直接导致行业自律机制缺失,恶性竞争、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智能养老产业领域的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行业标准缺失,行业内部企业间的技术合作以及市场扩张缺乏必要手段,难以在一定范围内获得良好的市场秩序,行业发展受限。endprint
金色年代201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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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6《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7《家庭医学》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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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际护理学杂志》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