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凤来遗书考析鹤山建县前后的社会经济状况

2016-10-21 05:39:59李锦飞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6年7期

李锦飞

摘 要:以《李凤来遗书》为前提,结合分析当时的社会背景,以微观角度,从一个小角落反映鹤山建县前后的社会经济状况。

关键词:李凤来遗书;迁徙;鹤山;建县前后;社会经济状况

中图分类号:F129;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0-0148-01

翻开人类历史,每一页都写着“迁徙”二字。鹤山禾谷、白米田客家李氏是清初从永安县(今河源市紫金县)迁徙来的。开基祖李凤来临终以七字句遗书叙述生平,较详细地记述了他分别于鹤山建县前和建县后二下鹤山创业的过程,是非常难得的原始资料。原文不少漏字、白字、异体字和客家口语,个别语句不很通顺,现参阅《李氏家谱》试以整理,释读其大略文意,并结合分析当时的社会背景,以祈从一个小角落反映鹤山建县前后的社会经济状况。

吾今当年六十三,思想百千尽皆堪。

为人须要守本分,切勿昧良利己身。

行年事务悉历出,晋作唔系积福人。

这是李凤来七字句遗书开头几句。他六十三岁那年身染重病,知道自己快不行了。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一生虽然坎坷艰难,但在自己的努力拼搏之下,也算小有成就,全家人在自己带领之下迁来鹤山并已安居下来,值得宽慰,值得把它记述下来让子孙后代看看,遂以七字句叙述生平。首先告诫儿孙“为人须要守本分,切勿昧良利己身。”回想往事,历历在目,自己一生劳碌奔波,系辛苦命,不是亨福之人。

李凤来于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四月二十四日生于广东惠州府永安县下黄砂水潭郁,后移居李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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