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等等
摘 要:随着民办教育在我国的飞速发展,它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民办高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必不可少的,本文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一些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比较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不同,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一些构想。
关键词:民办高校;法人治理
一、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之现状
法人治理结构在学界已经有广泛的研究,一般认为其是由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各个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现代大学教育要求高等学校要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民办高校也不例外。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理顺投资者与管理者以及教职工等各方面的权益。目前,关于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该法的第19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另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44条规定:“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可见,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民办学校是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要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但目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