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雨
摘要:胎儿是我们每一个人生命发育的必经阶段,对胎儿权益的保护是对自然人人身权、财产权全面保护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国关于保护胎儿权益的法律尚不完善,胎儿权益的损害得不到全面的救济,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侵害胎儿财产权益、健康权益的行为来阐述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期更好的保护胎儿的民事权利。
关键词: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权益
一、前言
胎儿作为我们每个自然人生命的起始阶段,是任何人的必经阶段。胎儿的健康发育状况直接影响着我们每个人将来生命的质量。因此,需要法律制度来保障胎儿的各项权益。但目前我国关于保护胎儿权益的法律并不完善,导致很多侵害胎儿权益的案件都没有法律的强有力的支持,当胎儿的财产、健康受到侵害后因不能请求法律的保护而得不到救济,这是不符合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的、也是不人道的。因此,探讨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二、我国保护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现状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有侵害人侵害胎儿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而对加害人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
关于是否赋予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确认,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争议颇大。比如,2004年某日,在天津刘某与周某各自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刘某车上的陈某死亡,陈某之妻已怀孕,提出了损害赔偿,人民法院支持了陈某即将出生的胎儿抚养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