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典诗词的本质特征

2016-10-21 15:36李园媛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直觉抒情形式

李园媛

摘 要:诗歌是一种有着丰富的想象和节奏、韵律来高度集中地反映现实生活和表达情感思想的表现形式。诗歌的历史源远流长,是是世界上最早的艺术形式之一。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有漫长的抒情传统,但是以感悟的方式去理解中国传统抒情过于抽象,无法使本质特征显现出来。本文将利用西方理性思辨去观照中国古典诗词中的抒情本质。

关键词:古典诗词;抒情

中图分类号:I20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14-0007-01

中国古典文学中关于诗抒情的文字记载颇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此文字道出了学“诗”的重要性。“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尚书·尧典》)“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毛诗序》)。中国诗歌的抒情指向一种内在生命的宣扬,主体感受的符码形式。在古希腊文中凡是所有文艺制作或创造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称为“诗”,而狭义的“诗”称为具有明显韻律和节奏的文艺作品。引申义为有抒情(lyric)特质的文学艺术。

由此,无论中西方诗歌的本质特征是抒情,有序的言语组织和适度的情感参与就构成了抒情。

一、有序的言语组织

早期的中国诗歌对于句尾押韵、对仗等言语组织形式呈现出朴素的风格,后随着时代的发展言语形式趋于技巧化,具体表现对制着文学语言层面上字法的操作规则。寻常的语言是意义单一的,诗的语言的意义是不确定的,世间万物事物通过诗人的观照之后,成为象征意义的文学形象,但诗歌的篇幅并不能使得诗人详细地叙写,由此,通过运用语言形式的技巧化操作足以将诗人的情感推到极致。

实字是一个民族语言中的基础词汇,是在古代的诗论当中“实字”指现代语言学意义上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实词一类,实字会使诗歌情感表达更加稳定,如辛弃疾“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这句诗中,“长门”和“蛾眉”是在中国文化历史上被赋予情感意义的语码,两者都含有女性的怨恨之情,就并不指现实生活中的实物。这句诗就并不是单纯的物象组合排列,而且委婉曲折表达着诗人的感情,引发读者无限的想象。再加之诗人精心选择选出与诗句最匹配的字词,既要符合格律形式,又要传神地体现诗人无尽的情思。例如,杜甫《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五“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垂”“绽”生动地刻画出了竹笋和杨梅在夏季中所具有的独特的景物特征,而“肥”字刻画出雨后的梅子变得饱满,拟人化手法的运用。其中这两句采用语序倒置,新出的嫩竹经不住春风的吹拂,低垂的模样惹人怜爱;春雨滋润过的梅子饱满得像是快要绽开了,而极富有情意。

虚词是没有实际的词汇意义,但是可以传达出作者的个性和情感色彩,如《江南逢李龟年》,“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两句当中“正是”和“又”这两个虚词的使用,更在字里行间寓藏了诗人的情绪,使人读之回味无穷。“又”字牵引出短暂的相遇后的喜悦很快又笼罩上浓重的悲伤之隐“正”字,江南好风景,恰恰成了乱离时世和沉沦身世的有力反衬,显示人事无奈的萧瑟之感。因此虚字和实字巧妙组合,节奏或急或缓; 结构或张或驰,才更加细腻生动地传递诗歌独具的有气韵生动。

二、适度的情感意识参与

情感是人类所特有的,通常是指人的七情六欲等心理形式,包含着主体对客体的主观态度。文学创作中的情感又叫审美情感,上文中也提到,诗歌的本质是情感,而诗歌艺术情感和日常语言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艺术情感源自于日常情感,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艺术情感与日常情感有着区别,它是日常情感的升华。即,艺术情感是超越日常生活中具体真实的情感中,摈弃了主观因素而得到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情感。艺术情感并不是情感本身,而是对具体情感共同特征的抽象。艺术中所表现的情感是一种人类情感,人类精神活动中的普遍性内在本质,诗歌因此能够引广大民众的共鸣。

苏珊·朗格说:“艺术符号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如一双鞋子,由重量、皮质、鞋底等各个部分结合而成的整体,在人类的感官中才有了树的形式。这里只有形式而已,若放置到艺术中仅有形式,就缺乏了“有意味”。诗歌这种抒情性艺术中,人们要表现的是内心深处复杂而微妙的内心感受,这种隐匿幽深是很难直接通过某一外在形式(即语言)进行直接表达。

由于文学活动以情感为对象,首先必须要有情感的参与。作家为了表现气自身的内在本质思想情感,必须先要对自然中人类复杂多半的情感经验化为外在客观的形式,最后用语言符号呈现出来。苏珊·朗格指出,一切真正的艺术都离不开抽象,艺术就是从人类具体的、个别的情感中抽象出情感的逻辑形式,达到了具体与抽象、情感与形式的逻辑统一。诗歌抽象的结果称之为“意象”或“文学象征”。例如,“忧愁”是诗人从自己的生活中体验获得的情绪,但这种抽象的概念很难用语言去直接表述,因此诗人常常通过具体形象来表达“忧愁”。如“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其中“白发”、“海”、“江”“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这些不再是生活普通的具体形象,而是含有诗人情感的媒介。形象描绘和情感描绘的高度统一的语言,诗人从外在的形象客观描绘和感情描绘相结合,寓主观情感和理性思考于其之中,从而成为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既是对现实生活的描绘,又表达了诗人情感意识。

但是单纯的情感参与是在诗歌创作机制中海不完善的,这种情感参与必须“适度”,即艺术直觉。直觉是一种基本的理性活动,艺术直觉指主体在瞬间直接把握客体内在意蕴的思维方法。艺术直觉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如唐代大诗人李贺有“锦囊诗草”的典故,相传他随身携带一个锦囊,碰到有心得感受,把它写好投入囊中。实际上直觉印象的贮存和提炼,因此文学创作中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不自觉,在作家创作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印象式的感悟,需借艺术直觉的力量去展现。从认知角度上来讲,艺术直觉具有直观性,但是不只依赖于客观事物而直接存地,具有概括性,包含着作家的主观情感。以生理学角度来说,艺术直觉就“是当一定数量的客观信息进入人的大脑之后,它们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某些部位的神经元经常分泌某种化学传递物质,进而形成特别敏感的神经通路,这样就是神经元之间构成了一种特殊的逻辑生理结构。”①如,王夫之《姜斋诗话》中提出:“‘长河落日圆,初无定景;‘隔水问樵夫,初非想得,则禅家所谓‘现量也。”这里“现量”可以看做是指当下显现事物的真谛,实际上这种思维方式已经成为认识事物的工具,帮助人们获得超越感性的生命观照。因此,艺术直觉在前阶段是无意识的,随着进程的不断增加深入,大脑产生一种的理性认识,从观察对象中抽出整体概念,是对外在形式的深层内涵进行的把握。最后,即是主体情感与刺激物产生的表象融合在一起,相互作用,最终形成了文学活动中“意象”。可见,艺术直觉是一个无意识的却带有理性内容的思维活动。

三、结语

综上所述,诗歌为了更生动准确地表现其审美特质,诗人借助于相对固定的程序。第一,诗人受到外部客观世界的刺激而引起日常情感;第二,理性对日常情感的抽象并相互作用,共同生成了艺术情感。

注释:

①审美认识机制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34.

参考文献:

[1]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选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2]苏珊·朗格,滕守饶.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3]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4]蔡英俊.中国古典诗的抒情特质[M].台北:台大出版社,2006.

[5]陈植愕.诗歌意象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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