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闫群力(发自北京丰台)
党对腐败历来敢于亮剑
文_闫群力(发自北京丰台)

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反腐败,古往今来,从未间断;中国共产党反腐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未手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包括查处了曾经身居很高职位的领导干部,赢得了中国人民支持和广大群众赞扬。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我们必须顺应民心、符合民意,正风肃纪,惩腐倡廉,净化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要求全党同志坚持“两个务必”。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明确回答了黄炎培提出的“周期律”问题。在战争年代,毛泽东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成败的高度强调反腐败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后,他又把党的廉政建设与政权的兴衰结合起来,认为不肃清腐败,就可能有亡党亡国亡身的危险。特别对腐化堕落分子和严重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在延安时期对“黄克功一案”严惩不贷;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刘青山、张子善一案”绝不手软。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强调“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对腐败”,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提出“要靠教育,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把反腐败看作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认为不坚决刹住腐败就会使党和国家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