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本刊记者 杨宇勃(发自安徽阜阳)
为国有资产奔走1177年
文_本刊记者 杨宇勃(发自安徽阜阳)
“这事不能再拖了,它导致了几十位职工的生计没有着落。”原阜阳市物资公司法人代表、经理徐广华告诉本刊记者。原阜阳市物资公司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北路,该公司因国有资产涉嫌被侵占一事已经过去17年,涉案资金1000多万……
徐广华告诉本刊记者,对方以虚假身份证信息、虚假注册资本、虚假股东签名、虚假验资报告、虚假注册地址的方式前往工商局注册,“她运用虚假注册的公司转移国有资产,为了举报这件事,我走了区里、市里、省里不少相关单位,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徐广华向本刊记者指示综合楼

原阜阳市物资大厦
阜阳县资源开发经营公司于1990年6月26日经阜阳县工商局核准设立,该公司性质属于全民所有制,公司注册资本52.4万元,主管部门为阜阳县物资局。1991年4月15日,阜阳县资源开发经营公司变更名称为“阜阳县物资开发公司”。1992年,该公司又变更名称为“阜阳市物资公司”。
1994年,时任公司法人代表徐广华在阜阳物资公司的基础上,经上报有关部门,成立了国有控股的阜阳市物资联合开发总公司。1994年3月15日,阜阳市政协对该公司的上报申请予以批准,随后,阜阳市政协成为了公司的主管单位。同年3月21日,阜阳市物资联合开发总公司在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指阜阳市物资联合开发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其中阜阳市物资公司担保注册资金100万,西湖园林资产做抵押50万,另外50万由职工集资签名担保,需要时从物资公司随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