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乔新生(发自湖北武汉)
官员腐化不应归咎于家庭成员
文_乔新生(发自湖北武汉)
一些好事者梳理我国反腐败案件,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如果妻子不贤、儿子无道,那么,党政官员就会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于是,个别人将一些党政干部堕落的因素归咎于其妻子儿女,甚至有“女人是祸水”的说法,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思维定势。
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来看,外因只是条件,而内因起决定性的作用。贪官污吏走上领导岗位,是因为他们自己具备一定的能力;他们之所以锒铛入狱,也是因为咎由自取。假如把他们的贪污腐败行为算到妻子儿女的头上,那么,就会掩盖事实的真相,就会颠倒因果关系。
贪官污吏之所以腐败,首先是因为思想堕落,家庭成员只不过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许多高级官员的家庭风清气正,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这是因为这些高级官员自身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假如倒因为果,认为是家庭成员的腐化堕落导致贪官污吏被迫腐败,那么,就会减轻腐败分子的责任。

党政官员掌握权力,而不是党政官员的家庭成员掌握权力。只要党政官员严格依法办事,不私相授权家庭成员以自己的权力影响搞腐败,那么,即使家庭成员腐败堕落,党政官员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残酷的事实是,许多贪官污吏之所以被绳之以法,就是因为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在亲朋好友的支持下大搞权钱交易,或利用权力影响变相让家庭成员卷入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