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遗”产业化的发展途径

2016-10-25 06:51袁胜敏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非遗产业化文化

袁胜敏

(十堰市竹山县文体局,湖北十堰442200)

浅析“非遗”产业化的发展途径

袁胜敏

(十堰市竹山县文体局,湖北十堰4422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一笔巨大精神财富,然而,随着时代的深刻变革,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更迭,许多“非遗”项目处于失传的尴尬状态。对“非遗”项目进行合理、有效的产业化经营,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本文从发展途径的角度,对“非遗”项目的产业化进行了分析,以供借鉴之用。

非遗;产业化;规划;保护;发展

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工作的方针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抢救第一,谨慎利用”。目前,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施救式保护和开发式保护。前者以保护“非遗”现状为主要目标,后者以保护和开发并重。前者适合于那些濒临消亡的“非遗”项目,后者适合于具有市场潜能和开发价值的“非遗”项目。前者属于消极式保护,后者属于积极式保护和利用。笔者根据多年基层经验,认为要实现“非遗”的产业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发展途径做起:

一、精心研制“非遗”产业化发展规划

首先,深入一线对本地“非遗”项目进行调研,重点调研既有地域独特性又有市场靠发潜力的项目,考察其实行市场开发的可行性。调研结束后,要对选中的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视“非遗”项目规模集群化效应,规避零散、分散布局以及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关于创作、制作、生产、营销等一系列经营环节,文化产业都有很高的要求。因其特殊性,其运作必须遵照从创作生产到市场营销的产业链的客观规律。这就要要求操作者,对“非遗”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资源整合,努力营造经营、发展“非遗”项目产业化的平台。要敢想敢干,要把有市场潜力的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作为重点规划目标,建设一批“非遗”项目产业发展基地。

二、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较好的地方往往都在偏远、落后地区。随着时代的深刻变革,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更迭,许多手工技艺类的“非遗”项目处于失传的尴尬状态。文化部门作为“非遗”保护的具体实施者,力量和资源毕竟有限,尤其是产业化保护就更是难上加难。如果单靠各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一点保护经费,“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几乎没有可能,这就需要各级政府的帮助和扶持。因此,政府应在规划、立法、政策、投入等方面加大对“非遗”这种弱势文化形态的扶持,制定有利于实施“非遗”项目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非遗”项目产业作为地方经济的经济增长点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政府要每年拿出一定资金,设立“非遗”产业的包装开发专项资金。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用于“非遗”产业的包装开发项目的发展,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非遗”产业的包装开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非遗”产业建设,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浓烈的捐资兴建“非遗”产业项目的良好氛围。

三、利用现代科技,提升“非遗”产业化水平

在“非遗”产业化过程中,既要保留传统的传承形式,又要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文化形式,以更新更多的样式展现“非遗”项目本身的魅力,不断开拓“非遗”项目文化市场,增强“非遗”项目市场竞争力。例如,通过对“非遗”项目进行软件开发、电视制作、动漫设计等,使其经济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另外,可以将“非遗”项目和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通过申请专利,开展高层次、大范围、多频率的知识产权交易。保留传统文化的原有神韵,把全国各地文化的精髓与国际时尚元素和现代感的设计理念相结合,是创意设计的核心。这就要求设计师不但要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审美特质,还要掌握流行元素和国际时尚,才能保证“非遗”项目在产业化过程中,不至于改变原有的特质。

四、努力打造“非遗”产业化经营的服务平台

“非遗”产业化的管理部门是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但市场主体是文化企业。为了确保“非遗”产业化的合理经营,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要督办“非遗”企业进行改革。通过改革,使企业走向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轨道。要大力扶持文化吸引力、能够深刻挖掘“非遗”内涵、增强的项目。通过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完成对“非遗”的保护和开发,从根本上推动“非遗”的可持续发展。要为“非遗”资源开发提供公共技术、人才培训、产品评估咨询、对外宣传、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服务。要从国家、省、市、县四个层面编制“非遗”保护名录,强化对它们的管理;“非遗”企业要积极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盟,促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与“非遗”企业创新活动有机结合,提升“非遗”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总之,“非遗”文化产业与传统的商业营销有区别,其不能以单纯的盈利为目,还更要兼顾“非遗”文化价值。“非遗”中包含着着所属地域的文化基因与精神特质,其科学认识价值和历史传承价值才是当地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气质情感等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当其转化为文化产品,必然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最终走向“以文养文、以文兴文”的良性循环。因而,创办‘非遗“文化产业,不能心血来潮,要经过认真、科学地调查研究和论证后,才能走向市场化。具体操作中,要注意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努力打造“非遗”产业化经营的服务平台,最后,通过市场规律运作的经济形式,达到资源整合、规模相当、规格统一、产生利润的预期目的。

[1]王中.公共艺术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孙欣.基于互动的公共艺术——影响当代公共艺术创作的环境因素研究[D].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2010.

G122

A

1005-5312(2016)05-0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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