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人们已经忘了如何遗忘

2016-10-27 08:21黄庆庆
2016年28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记忆数字

黄庆庆

“遗忘在人类决策中扮演中心角色。它让我们能够及时行动;它让我们认识到过去的事件,却不受缚于它们。我们将会通过完美的记忆丧失一种人类的基本能力:在当下坚定地生活和行动。”我们对于过去的很多记忆往往都取决于我们在时下的处境。也正是对过去一些记忆的遗忘,恰恰构建起了我们现在的生命时间。

数字时代最大的问题:我们已经忘记了如何去遗忘,而互联网却帮我们记住了很多我们希望忘记的事情。互联网记忆不承认人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同时数字记忆也不会去考虑人对于自己过去的复杂情感。数字记忆从根本上否定了时间的变化,它会扰乱我们根据自己的过去而进行当下的决策。

30多年前,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出版了一本划时代的巨著《第三次浪潮》。这本书把人类社会划分成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农业阶段,从约1万年前开始;第二阶段为工业阶段,从17世纪末开始;第三阶段为信息化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并将大数据称为“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不过,直到2009年,“大数据”才开始真正成为互联网信息技术行业的流行词汇。也就是从这个概念受到重视开始,有关“大数据挖掘”与“个人隐私保护”矛盾的话题就不绝于耳。

2016年8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8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1.7%,超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而仅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就达6.56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5年底的90.1%提升至92.5%,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而根据2014年4月9日EMC公司公布的第七份EMC数字宇宙研究报告,这是业界唯一的,量化并预测年度数据产生量的研究报告。通过IDC的研究和分析,2013年到2020年数据量将增长10倍,从4.4万亿GB到44万亿GB。也就是说数据宇宙的信息量会填满一堆iPad Air平板电脑,它们连接起来的长度超过2/3月球距离(157,674英里/253,704公里)。到2020年,数据总量将填满6.6个这样的堆栈。现在,平均每个普通家庭每年产生的数据量足以装满65部iPhone手机。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增长到318部。

前些年,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的《大数据时代》卖得很火,其中部分章节也涉及到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不过,许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到,维克托几乎同时还出版了一本姊妹篇《删除》:目前90%以上的信息为数字形式,让整个人类丢失了遗忘的天性,世界被设置成记忆模式,互联网记得你的一切,也就是说:记忆成了常态,而遗忘却变成了例外,个人隐私被侵犯的可能性也变大。这种数字记忆带来了两大威胁:信息控制权和永久过去创造的时空幽灵。

大数据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像透明人一样,你曾经发布的任何一条信心,尽管它过了数十年,依然可以轻易地被找回,这种情况,跟我们曾经广泛实行的档案制度非常相像。一旦你的档案上有了污点,它就会跟随你一辈子,无法磨灭。你年轻时的一时冲动,总会在你的以后来为此买单,尤其是在网络上。尽管有些人已经受到惩罚,但在网络空间,他曾经的行为依然挥之不去,跟随其一生。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则很容易成为网络在线广告的跟踪对象。在这个时代,任何东西一旦放上网络后,就永远有迹可寻不可能彻底被删除。

《删除》的中译本中将副标题“The Virtue of Forgetting in the Digital Age”翻译为“大数据的取舍之道”。它从大数据时代信息取舍的目的和方法分别诠释了“被遗忘的权利”。其实,作者对于信息隐私的问题是持悲观态度的,因此并非谈取舍,而是强调删除和遗忘。从作者最后用三章的笔墨来提醒人们如何恢复遗忘功能中略见一斑,比如:来一场“互联网遗忘”运动,给信息一个存储期限,让遗忘回归常态。

大数据时代,数字存储技术不仅打破了人类的生理局限,使得人类的记忆功能得到了延伸,而且还突破了所谓介质的限制。网络空间通过依靠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将世界各地每一天所产生的海量信息统统储存下来。此外,互联网的出现更加简化了信息的获取途径,一般而言,网民们只要随便打开一个搜索引擎,输入自己想要获取的信息,轻轻点击鼠标,就能够轻松获取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定位也好,检索也好。除此以外,各个互联网公司也是其中的受益者,搜集、存储用户信息,以了解他们的行为习惯。例如,谷歌会保存用户每天的浏览记录,然后通过爬虫技术再创造出网页快照和网页索引。再如淘宝、京东这一类的电子商务网站,都通过追踪用户的每一次购买行为,然后再进行分类和整理,分析他们的购物习惯和偏好,从而为用户提供他们可能会感兴趣的商品信息,类似于这些因为各种因素而被存储下来的信息数据,都会永久保存在互联网空间中,不过我们也不能忽略网络信息的特殊性。

其一,碎片化的网络信息。在文中我所提到的“记忆”,不是单纯的只关于人类大脑和心理的活动,而是依托于互联网信息技术所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上无穷无尽的存储能力。网络空间的存储记忆不同于档案记录,它有着自己独特的属性。相区别的,档案记录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律,而网络空间的记忆却是无序的,假如我们需要对互联网的数据进行纵向搜索,那么最后检索到的就是相互关联的信息,如果使用搜索引擎,那么呈现出的又是彼此孤立的信息。而这些信息之间没有逻辑规律可言,都是各种各样的碎片信息。

其二,网络信息很容易被跟踪。现在智能手机已经非常普及了,而在手机上的许多应用程序,都有记录用户地理位置的权限。2010年,《华尔街日报》做了一项关于手机应用的调查,调查发现,在苹果和安卓系统的手机里,用户下载的很多流行应用程序,会将许多用户的许多个人信息,比如地理位置、消费行为等等发送给第三方公司,对于这些,手机用户却一点儿也不知情。网络上所收集的信息,只管储存而不管来源,无论是用户主动提供还是被动提供,而这种行为跟踪,它所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很可能会将用户所有的在线和不在线的其他行为都记录下来,所有的碎片信息拼凑起来,就极易对用户个人隐私保护造成威胁,甚至可能会给用户带来其他的危险。

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的快速发展,使得我们创造、发布、传播和分享信息越来越简单,而发布之后的每一条信息的传播更是无法想象,尤其是对知名度很高的大V、网络红人,信息一经发布,像野火一般疯狂蔓延,涉及面之广和串联点之多,席卷大街小巷。

用户可以通过各大社交网络平台的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这也意味着这些信息可能会被长久地保留下来,在很久以后的某一天可能就会沉渣泛起。而这个时候,人们早已失去对于自己曾经发布的信息的掌控能力,而那些陈年旧事就这样曝露于众目睽睽之下。原来那些散沙一般的零零碎碎个人信息,现在又重新凝聚一团。这种用户通过网络空间,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互动,反过来却给自身带来了许多麻烦。

2012年的一起“庐江艳照”事件,就让一件本来已经事隔5年的旧闻再次回到公众视线。当事人也绝不会想到他2007年发布的信息竟然会在2012年得到疯转,自己也因此而丢失了官职。

如此失控的局面是怎样形成的?网络使得承载记忆的介质变得越来越廉价,记忆存储得到延伸。而随着技术发展,提取记忆的能力也变得越来越强,例如搜索引擎的出现。可怕的是,也恰恰由于这种技术的出现,使得人类试图不再遗忘真的变成了一种现实,人们没有办法法成功地逃离过去,那些过去的信息总有可能在某一天被挖掘出来。

同时,随着网络传播力的提升,信息泄漏所导致的大规模传播,引起的失控的局面已经成为了常态。08年末的艳照门事件第一次用令人震撼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泛滥可能造成的后果。

为了避免这种危险的发生,有人提出了一种存储期限的概念:在发布信息时,设定信息的寿命并允许每个人来查询和授权。同时,这个存储的期限是由双方共同协定商议的,因此双方对信息的使用都具备了同等的合法性。

这个策略听起来很美好,然而关于数字遗忘的讨论,并非那么容易实现。正是关于遗忘权的思考,也给这场不断升温的大数据浇了一盆冷水。让我们每个人都意识到大数据与自身息息相关,而不能置身事外,也迫切呼吁数字遗忘能早点到来。(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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